微觀進化

微觀進化

在比較短的時期內出現的基因頻率的變化。通常指種內的進化,最終可導致亞種形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微觀進化
  • 解釋:短的時期內出現的基因頻率的變化
  • 性質:科學
  • 類別:生物
微觀進化,進化是否事實,從微觀進化至巨觀進化的論證,自然不完美的論證,化石證據與進化矛盾,中間生物的證據,未解之謎,

微觀進化

指幾代種群中基因頻率小範圍的變化(群體遺傳學生物學的一個分枝,它為微觀進化過程的研究提供數學結構)。
巨觀進化研究如下一些問題:
為什麼主要的動物群突然出現在化石紀錄中(通常所說的寒武紀生命大爆炸)?
相似地,為什麼在化石紀錄中存在丟失的環節,為什麼過渡物種缺乏化石?
為什麼沒有新的主要的生物群長時間的出現在化石紀錄中?
為什麼進化明顯地突然出現,並且許多物種長期停滯,幾乎沒有進化?
什麼導致物種形成?

進化是否事實

當前科學界一個爭論的課題是,進化論是否一個已被證明的科學事實。因為一百二十年來的新發現中,支持進化論假設的證據甚少,而與之矛盾的卻極多。進化論的維護者高特(Gould)有一篇著名文章〈進化是事實與理論〉,論證進化為事實,不只是理論。本文特此分析一下其論辯的理據如何。
高特定義事實是“世上的資料”,理論是“意志的結構”,認為蘋果掉下地是事實,牛頓或愛因斯坦的解釋是理論。這定義並不錯,但他卻類比的認為“人從類人猿的祖先進化出來,也是事實。”
這類比被學者批判為虛妄的推論。蘋果掉下地,確是可直接觀察到的資料,但“人由類人猿進化出來”不是同樣的資料。後者從來沒有直接觀察到。唯一可觀察的,是人與猿在身體的一些地方相似,但這相似並不構成人是由類人猿為祖先的證據。如果我們見到兩間相似的屋,不能因相似就證明其間有進化關係。

從微觀進化至巨觀進化的論證

高特又提出三個證據,一是“微觀進化”的事實。這點本是常識,人人都同意,但不能因同種生物有微觀進化,就可推出不同生物之間有“巨觀進化”。對進化論的爭論,是針對巨觀進化,將之混淆微觀進化,是瞞天過海。
微觀進化(micro─evolution)指同一種類生物在適應環境時,能轉化其形態,而產生新品種。這種進化有證據支持,故沒有人反對,連最保守的創造論者也不會反對。但巨觀進化(macro-evolution)則是一理論,認為生物可從一些種類進化為另一種類,所有生物均來自原初單細胞生物,而後不斷進化和分化,產生較高等的動植物。這理論假設無生命可產生生命,及生物可由一類進化為另一類,從來就沒有一個可觀察或實驗證實的證據。
很不幸地,近期發現所謂寒武紀大爆炸(Cambrianexplosion)。在五億三千萬年前地層上,有複雜的動物化石突然同時在海中出現。它們之前無任何進化跡象,高特也承認是“謎中之謎”(enigmaofallenigmas),因而要提出全新的大躍進觀念去解釋進化。然而高特的標衡論(punctuatedequilibria)不能通過實驗證明,在1978年及1981年兩個嘗試都不能支持其說,芝加哥大學的Schopf有詳細報告,結論是標衡論已被質疑。

自然不完美的論證

高特說老鼠、蝙蝠、海豚和人的肢體,均由同樣骨骼構成,因是從同一遠祖遺傳而來。這所謂“證據”確令人摸不著頭腦。“生物的骨骼相似”,如何推出“生物有同一祖先”來?兩命題之間並無任何邏輯關係。同一祖先的假設,可以是骨骼相似的充分條件,但不是其必要條件。下雨可以地濕,不等於地濕來自下雨。高特連初級邏輯規律也過不了。
高特又花很多篇章去討論生物的不完美性,推論其不可能由設計而來。他對科學設計的理論並不熟悉,只是根據生物不來自類似人類科學的設計,就證明進化是事實。這是混淆邏輯上的假然推理,為一種偽證。

化石證據與進化矛盾

高特的第三個證據是所謂化石證據。這偏偏正是對進化論最不利的證據。除了寒武紀的化石突然大批出現,對漸進進化論是致命的反證外,而已經是很少數量的“中間生物”化石,亦紛紛被質疑是否真的為不同種生物的連結環。
達爾文是具謙卑科學精神的科學家。他在《物種原始》一書中,論到化石證據,其標題是“不完滿的地質記錄”。對於進化中各生物由一種變為另一種的過程,認為必須有“中間連結”的生物。但他承認在當時地質學上沒有證據顯示有這些中間連結生物。他指出“這可能是最明確而又厲害反對進化論的理由。”然而當時進化論者相信將來可找到這些化石。
經過一百二十年後,人類蒐集了數以萬噸計的化石,但並無支持進化的化石證據。主持芝加哥FieldMuseumofNaturalHistory的Raup指出,該博物館蒐集了已知化石物種的五分之一,但結論是比達爾文時代更缺少進化的中間生物例子。Raup也是進化論者,但不得不放棄適者生存之說,而改用幸運者生存之說。
過去有關中間生物的證據,如一種被稱為甲狀蟲(onychophorans)的化石,原被認為是節肢動物(arthropod)與環節蟲(annelid)之間的連結環。但在寒武紀發現,甲狀蟲與其祖先節肢動物三葉蟲(trilobitas)卻同時存在,故只能假設為各有不同的祖先,而失中間連結環地位。

中間生物的證據

進化論者喜歡拿來作為中間生物的證據,如始祖鳥,其被判定為擁有爬蟲特徵,如爪及牙齒,在如今的飛鳥中也被找到,如南美洲的opisthoorgnshoatzin及非洲的touracocorythaix。一些科學家已認為這是一種飛鳥,而不能視為鳥與爬蟲之間的生物。事實上Jensen在1977年的ScienceNews上,已指出在始祖鳥同一岩石上發現飛鳥股骨的化石。又1991年10月中國報導,在遼寧出土的飛鳥化石,年代亦與始祖鳥差不多相同,1995年10月號ScienceNews亦有報導。那么始祖鳥與鳥是同時代的生物,於是即失去其“始祖”的中間連結環地位。
此外,被認為界於人與猿之間的遠古中間生物,如拉瑪臘猿(Ramapithecus),其特徵在牙齒結構近人類,沒有猩猩的大門齒和犬齒,但嘴型又較人的長窄,被認為具有猩猩與人的特徵,故是一種中間生物。但問題是具有這些特徵並不能邏輯地推論出是猿和人的中間生物,除非先假設了進化論去解釋。但這就只是一種循環論證,而不成為進化的證據。如今一種名為Theropithecusglada的狒狒,具有拉瑪臘猿的同樣牙齒和面孔特徵,卻不外是一種狒狒,並非中間生物。
至於被認為是人類始祖的類人猿,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因其腦容量較年幼猩猩大,又無年長猩猩的骨脊,且牙齒結構較像人,因而被判斷為半人半猿的中間連結環。但當大量南方古猿化石出土時,卻在Olduvai峽谷找到同一地層的直立猿人,理應是較後的進化生物,竟與其祖先同時出現。
更奇的,是1972年在肯亞北挖出一頭顱碎骨,稱為KNM-ER-1470,比直立猿人進步,是人屬(GenusHomo),但卻在二百九十萬年前,比其祖先直立猿人早二百萬年,與更遠祖先南方古猿同時,於是南方古猿即失其祖先地位。
十九世紀末在加州Table Mountain發現一頭骨,在地下一百八十尺的岩漿層以下,屬九百萬到五千萬年前的地層。其後又發現一人的顎骨,同樣久遠,比任何所謂人類祖先更早幾百萬到幾千萬年。那些類人猿始祖地位又如何能建立?

未解之謎

由於以上種種證據的被抵消,進化論到目前為止,仍未能提出任何可靠證據能自稱為事實。一百多年來,反證多於證據,進化論仍只是一理論假設。人類與生物何以在宇宙中出現,對人的智慧來說,始終是一個玄之又玄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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