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白內障

微波白內障是電磁波中300MHz~300GHz頻率範圍或1mm~1m波長輻射所致眼晶狀體損傷。

診斷,治療原則,

診斷

微波白內障是電磁波中300MHz~300GHz頻率範圍或1mm~1m波長輻射所致眼晶狀體損傷。《職業性白內障診斷標準》(GBZ35—2010)中規定了職業性白內障的診斷、分級及處理原則。
(1)診斷原則:有明確的職業性接觸史,以眼晶體混濁為主要臨床表現,經綜合分析,排除其他非職業因素所致眼晶狀體改變,方可診斷。
(2)觀察對象:裂隙燈顯微鏡檢查和(或)晶狀體攝影照相具有下列表現之一者:①晶狀體周邊部皮質內有灰黃色均勻一致的細點狀混濁,形成半環形或近環形暗影;②晶狀體後極部後囊下皮質有數個灰白色細點狀混濁及空泡。
(3)診斷分級
一期白內障。裂隙燈顯微鏡檢查和(或)晶狀體攝影照相具有下列一項表現者:
①晶狀體周邊部由灰黃色細點狀混濁構成的環形混濁,其最大環寬小於晶狀體半徑的1/3;②晶狀體後極部後囊下皮質有灰白色點狀混濁並排列成環,可伴有空泡。視功能不受影響或正常。
二期白內障。在一期晶狀體損害基礎上,晶狀體改變具有下列表現之一者:
①晶狀體周邊部灰黃色細點狀混濁排列成環形並形成楔狀,其範圍等於或大於晶狀體半徑的1/3和(或)在瞳孔區晶狀體前皮質內或前成人核出現相當於瞳孔直徑大小的不完全或完全的環形混濁;②在晶狀體後極部後囊下皮質環狀混濁的基礎上發展為盤狀混濁,可伴有空泡;可向深部皮質發展交錯成寶塔狀外觀,其間可有彩色斑點和(或)前囊下皮質出現點狀、片狀灰白色混濁。視功能可不受影響或正常或輕度減退。
三期白內障。在二期白內障基礎上,晶狀體損害進一步加重,並具有下列表現之一者:
①晶狀體周邊部環形混濁的範圍等於或大於晶狀體半徑的2/3和(或)瞳孔區晶狀體前皮質內或前成人核混濁構成花瓣狀或盤狀;②晶狀體後囊下皮質盤狀混濁向赤道部延伸,呈蜂窩狀混濁,後極部混濁較緻密,向赤道部逐漸稀薄。視功能可受到明顯影響。

治療原則

(1)白內障治療原則。按白內障常規治療處理。如晶狀體大部混濁或完全混沌,可施行白內障摘除人工晶狀體植入術。
其他處理:觀察對象每年複查一次,經連續5年觀察晶狀體改變無變化者,終止觀察。診斷為職業性白內障者應調離其相應的有害因素的作業。需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者,按《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06)處理。
(2)脫離微波接觸,對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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