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保舉之制

清代考試選拔御史的制度。乾隆七年(1742)以古代耿直之士如馬周、陽城等皆以布衣為御史,諭大學士、九卿及督撫勿論資格,列名舉奏, 由吏部定期考試。

次年二月考選御史,試以時務策,高宗親取中書胡寶瑔為第一。引見後,以胡寶瑔、塗逢震等十人用為御史,沈瀾發江南補用。其後從御史李清芳所奏,選用御史令吏部將合例人員奏請考試。於是保薦御史之例罷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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