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景娶妻三年無子舅姑將出之訴雲歸無所從

《得景娶妻三年無子舅姑將出之訴雲歸無所從》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得景娶妻三年無子舅姑將出之訴雲歸無所從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得景娶妻三年無子舅姑將出之訴雲歸無所從
承家不嗣,禮許仳離,去室無歸,義難棄背。景將崇繼代,是用娶妻,百兩有行,既啟飛鳳之兆,三年無子,遂操別鵠之音。將去舅姑,終鮮親族,雖配無生育,誠合比於斷弦,而歸靡適從,庶可同於束蘊。固難效於牧子,宜自哀於鄧攸。無抑有辭,請從不去。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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