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榮斌

徐榮斌,曾任十堰市園林綠化管理局局長。

2019年2月28日,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目前正接受十堰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違紀被查

2019年2月28日,十堰市園林綠化管理局局長徐榮斌(副縣級)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目前正接受十堰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9月15日,經十堰市委批准,十堰紀委監委對十堰市園林綠化管理局局長徐榮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徐榮斌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堵口,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多次接受園林綠化承建商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與個體老闆帶彩打牌;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反生活紀律,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其他女性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相關工程承接、項目協調、工程驗收審計決算和工程款撥付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索要、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徐榮斌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觀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十八大之後,特別是在組織對其違紀問題處理處分之後,仍然不知感恩、不知悔改,收受他人所送禮金、賄賂行為持續至2019年2月,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其違紀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十堰市紀委監委研究並報十堰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徐榮斌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公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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