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理有功

徐大理有功

徐大理(徐有功)是個不服於強權,秉公執法的人。

基本介紹

  • 本名:徐大理
  • 字號:字有功
  • 出生地:唐洛州偃師
  • 出生時間:641
  • 去世時間:702
原文,譯文,注釋,閱讀提示,人物簡介,

原文

徐大理有功,每見武后殺人,必據法廷爭。嘗與武后反覆,辭色愈厲,後大怒,令拽出斬之,猶回顧曰:“臣身雖死,法終不可改。”至市臨刑得免,除為庶人。如是再三,終不挫折。朝廷倚賴,至今猶記之。

譯文

徐有功大人每當見到武則天快要殺人了,一定會依據法律在朝廷上同皇帝爭論是非。曾經他同武則天再三爭論,言詞和態度越來越嚴厲,武則天大怒,令人把他拖出去斬首,他還回頭大叫:“即使我死了,法律也是不會改變的。”到了刑場,臨刑時才被赦免死罪,但還是免了他的官貶為庶人。這樣好幾次,他都不屈服。朝廷因為他的持正不阿,到現在還懷念他。

注釋

徐大理:徐有功(641—702),名宏敏, 宇有功,曾任大理寺卿——當時的最高法官。
色:神情,態度。
據:依據
嘗:曾經
猶:還是。
顧:看。
至:到達。
市:刑場。
拽(yè ):拖,拉。
挫折:屈服。

閱讀提示

法律面前前人人平等,似乎是人人皆知的道理,但古代統治者感到法律對自己有所束縛時,便又隨心所欲地違反法律。徐有功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剛正不阿,據法廷爭,無所畏懼,而且“如是再三,終不挫折”,足見其可貴。在他心目中,法律的尊嚴比個人的生命還重要。

人物簡介

徐有功:(640年——702年)名宏敏,字有功,唐洛州偃師(今偃師市緱氏鎮)人,徐有功是國子監博士徐文遠的孫子。青年時期舉明經及第。歷經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大理)寺丞、秋官刑部)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長期在司法任上,是唐武則天時期與酷吏鬥爭的一面旗幟,也是歷史上罕見的一位以死守法、執正的法官、清官。《新唐史》對他有“雖十歲未見其比”之讚譽。他死後武則天追贈他為大理寺卿唐中宗李顯登位後加贈他為越州都督(一品)頭銜,並特下制書表彰:“節操貞敬,器懷亮直,徇古人之志業,實一代之賢良”和“卓然守法、雖死不移。無屈撓之心,有忠烈之議。”
本名
徐有功
出生地
洛州偃師
別稱
名宏敏,字有功
最高職位
大理寺卿
朝代
唐朝
出生時間
640年
民族

去世時間
702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