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章明

彭章明

彭章明,男,漢族,1969年6月生,四川宜賓人,大學本科學歷。1993年7月參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4年6月開除)。曾任四川省宜賓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副主任。

2024年6月,彭章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章明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宜賓
  • 出生日期:1969年6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3年7月至2003年4月,先後在宜賓地區藥品檢驗所、宜賓市藥品檢驗所工作;
2003年4月至2015年9月,歷任四川省宜賓藥品檢驗所副所長、四川省宜賓食品藥品檢驗所副所長、宜賓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副所長;
2015年9月至2024年,任宜賓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副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4月,宜賓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副主任彭章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宜賓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宜賓市翠屏區紀委監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6月25日,據廉潔宜賓訊息,經宜賓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宜賓市翠屏區紀委監委對宜賓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原副主任彭章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彭章明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彭章明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宜賓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彭章明開除黨籍處分;由宜賓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宜賓市翠屏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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