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統計局

彬州市統計局是彬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擬訂全市統計調查計畫,組織全市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查處違反統計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行為;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
(二)完成國家、省、市統計調查任務,執行國家統計標準,貫徹全國統一基本統計報表制度。
(三)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組織實施國家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計畫和全市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市有關國情國力的統計數據。
(四)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能源監測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研究、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開展統計分析及統計諮詢服務。
(五)統一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推廣計算機及傳輸技術在全市統計工作中的運用。
(七)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向市級考核部門提供數據。
(八)監測全市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情況,開展市域經濟社會發展、省市重點示範鎮、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監測;組織開展全市非公有制經濟、事業單位等方面的調查;組織實施全市農村貧困監測調查;組織實施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統計監測工作。
(九)依據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彬州市統計局設10工作崗位。
(一)文秘崗位
承擔局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承辦局機關文秘、辦公自動化、信息公開、機要保密、對外宣傳及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資保險及職稱評審工作;組織實施局系統目標責任考核工作;承擔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幹部職工思想教育、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以及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應急管理、安全保衛及信訪穩定工作。
(二)統計法制崗位
組織全市統計法規宣傳貫徹和檢查工作;依據《統計法》及“實施細則”承擔統計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查處統計違法案件;組織和指導全市統計幹部崗位培訓及繼續教育工作。
(三)綜合統計崗位
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負責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經濟、社會和科技各項綜合性統計數據和統計資料,編寫或編輯統計公報、統計年鑑等信息資料;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負責全市文化產業單位數、從業人員數、財務指標、文物古蹟數量、藏品件數、劇種類別等統計調查工作;負責全市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城鄉屬性劃分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統計調查工作;負責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調查工作。
(四)農業統計崗位
承擔全市農業普查業務工作任務,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開展全市鎮和村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協同市涉農部門完成農業機械化、農業生產資料使用、鎮村水電和農田水利等農業生產條件統計,並對農業能源消耗情況進行年度統計;對全市農業及農村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各鎮統計工作站建設,促進各鎮辦聯網直報工作;負責全市農村居民收入調查資料的收集、審核、評估和上報工作;負責各鎮農村居民收入調查數據的評估、審核。
(五)工業統計崗位
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交通運輸業統計數據的收集、整理,並對其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搞好統計基礎工作和聯網直報工作。
(六)能源統計崗位
負責全市能源、原材料統計調查工作,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指導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能源統計聯網直報工作。
(七)建設領域統計崗位
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統計工作。指導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築企業、房地產企業搞好聯網直報工作。
(八)商貿統計崗位
負責全市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旅遊業的統計調查資料的收集整理,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並進行統計分析研究;完成國家規定的各種統計報表上報任務;指導限額以上貿易餐飲業搞好聯網直報工作,搞好限額以下貿易餐飲業抽樣調查工作。
(九)勞動工資服務業統計
組織實施人口與勞動、科技進步、服務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統計調查資料的收集整理,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並進行統計分析研究;完成國家規定的各種統計報表上報任務;歸口管理和蒐集教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出版、檔案、環保、計畫生育、民政、司法等部門的統計工作和統計數據;檢查指導規模以上服務業聯網直報工作。
(十)市域經濟考核崗位
負責全市市域經濟考核各項指標統計數據的收集、審核、匯總和上報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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