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駕馭力】指文藝創作中作家尊重和遵循特定藝術形式的規律性,準確和諧表現生活和感情的能力。作家對形式的駕取力的強弱,能否自由地駕馭形式,取決於兩個必要的條件:第一取決於作家戚情特徵與審美對象特徵的化合過程中,作家的觀察力、感受力和想像力如何。面對相同的生活,由於形式不同,作家觀察、感受、想像的特點也大不相同。如在抒情詩中容納不了複雜的情節,就要抓住瞬間的感受。而在小說中,作家的觀察、感受和想像可以更多地集中於人物性格發展和矛盾演化的過程。作家的這種生活感與形式感的化合力愈強,就愈能自由地駕馭形式。第二取決於作家對不同藝術形式的優越性與局限性的認識掌握的程度。在此一藝術形式中主特徵是生動真實,在彼一藝術形式中可能轉化為虛假而乾巴。如在戲曲舞台上真牛的出現是破壞藝木真實的,而在銀幕上真牛的出現則是符合藝術真實的。作家對藝術形式的優越性與局限性如無明確的認識,就很難自由地駕馭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