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藥所

彈藥所,戰時臨時開設的彈藥補給機構。通常由營(連)開設。其任務是:接收、保管上級送來的彈藥等軍械物資,並對分隊實施彈藥補給;保管備用彈藥,做好部分彈藥使用前的準備;接收與後送分隊多餘的(繳獲的)和損壞的武器、彈殼和包裝箱,統計武器彈藥的損耗及現有數量。彈藥所的編成、展開時間和地點以及轉移順序,通常由該級部(分)隊首長決定。其具體負責人一般是:營彈藥所通常由營管理員領導,連彈藥所由連司務長領導。在演習、靶場和教練場進行實彈射擊時,也應建立彈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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