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鎮岳(1866~1912),清代陝西岐山縣杜家莊人。光緒二十年(1894)舉人。
基本介紹
- 本名:張鎮岳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地:陝西岐山
- 出生時間:年1866
- 主要成就:振興家鄉教育、培養後代、宣傳維新思想
張鎮岳(1866~1912),清代陝西岐山縣杜家莊人。光緒二十年(1894)舉人。
張鎮岳早年就讀於鳳鳴書院,後在鳳翔府考秀才,名列榜首;秋闈考舉,又中“五魁”。他不僅勤奮好學,才華出眾,且努力汲取新知識,接受了維新改良思想,常與仁人志士切磋國事,陳述己見,尋求救國拯民的良策。光緒二十一年(1895)四月進京會試,適逢康有為發起“公車上書”之舉,他積極回響,毅然在“萬言書”上籤名,反對清政府與日本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要求清政府“拒和、遷都、練兵、變法”,五月二日書遞都察院,請其代轉光緒帝。
“公車上書”運動失敗,他返籍後以振興家鄉教育、培養後代、宣傳維新思想為主旨,辦私塾,購致用之書,集好學之士,結合時局,循循善誘,給學生灌輸救國拯民的新思想,啟發覺悟,培養後進,故張士俊、孟存心、王權中等一批曾留學日本的英才脫穎而出。光緒二十八年(1902),陝西各地官鹽局成立,將民鹽由光緒初每斤十五六文增至七十文,張鎮岳奔波疾呼,對官鹽局的苛詐罪行嚴辭指責,並參與岐、寶、鳳人民反對鹽斤加價的鬥爭。
他又以己之長,樂為鄉人效勞。凡城鄉求他書寫碑、匾、聯幛、書信者,他都熱情接待,樂為效命,不收酬物。民間大的糾紛,鄉親必請他調解,均能公正解決。遇有官司裁決不公,他不畏權勢,親赴縣衙相質,為民伸冤,被譽為“窮人的舉人”。鄉人曾贈其“德高望重”、“善為解紛”牌匾兩塊。學生為其立“德教碑”。
張鎮岳早年就讀於鳳鳴書院,後在鳳翔府考秀才,名列榜首;秋闈考舉,又中“五魁”。他不僅勤奮好學,才華出眾,且努力汲取新知識,接受了維新改良思想,常與仁人志士切磋國事,陳述己見,尋求救國拯民的良策。光緒二十一年(1895)四月進京會試,適逢康有為發起“公車上書”之舉,他積極回響,毅然在“萬言書”上籤名,反對清政府與日本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要求清政府“拒和、遷都、練兵、變法”,五月二日書遞都察院,請其代轉光緒帝。
“公車上書”運動失敗,他返籍後以振興家鄉教育、培養後代、宣傳維新思想為主旨,辦私塾,購致用之書,集好學之士,結合時局,循循善誘,給學生灌輸救國拯民的新思想,啟發覺悟,培養後進,故張士俊、孟存心、王權中等一批曾留學日本的英才脫穎而出。光緒二十八年(1902),陝西各地官鹽局成立,將民鹽由光緒初每斤十五六文增至七十文,張鎮岳奔波疾呼,對官鹽局的苛詐罪行嚴辭指責,並參與岐、寶、鳳人民反對鹽斤加價的鬥爭。
他又以己之長,樂為鄉人效勞。凡城鄉求他書寫碑、匾、聯幛、書信者,他都熱情接待,樂為效命,不收酬物。民間大的糾紛,鄉親必請他調解,均能公正解決。遇有官司裁決不公,他不畏權勢,親赴縣衙相質,為民伸冤,被譽為“窮人的舉人”。鄉人曾贈其“德高望重”、“善為解紛”牌匾兩塊。學生為其立“德教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