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素(明朝四川巡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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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素,安寧所(今雲南省安寧市)人,軍籍,明朝嘉靖二年(1523)進士,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

基本介紹

  • 本名:張素
  • 出生地:安寧所
  • 主要成就: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嘉靖二年(1523)進士,授南京工部主事。雲南發生鳳安之變,張素上陳時務五事,一曰任將帥,二曰嚴紀律,三曰信賞罰,四曰簡土著之兵,五曰嚴土酋之任。得到總制伍文定的採納。黃河泛溢,奉命勘處經制事宜,上下稱重。
嘉靖七年(1528),轉南京戶部廣西司員外郎。
嘉靖十年(1531),轉南京戶部湖廣司郎中。三載考績,改任戶部廣西司郎中,得到戶部尚書許贊的嘉獎。
嘉靖十六年(1537),補湖廣按察僉事,兵備茶陵,得到湖廣巡撫、都御史顧璘的舉薦。
嘉靖十七年(1538),升湖廣布政司參議。明世宗駕幸承天府,負責督造行宮。
嘉靖十八年(1539),進秩河南按察副使,督理大名府。
嘉靖二十年(1541),北虜內侵,特旨簡用,任井陘兵備。
嘉靖二十二年(1543),移鎮山東海防,修治墩堡。
嘉靖二十三年(1544),轉任廣西參政,督理糧儲,得到總制張岳、御史馮璋、徐南金的前後舉薦。
嘉靖二十六年(1547),擢四川按察使。百日後,轉任四川右布政使。
嘉靖二十八年(1549),轉四川左布政使。
嘉靖二十九年(1550),進秩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
嘉靖三十年(1551),致仕。
六十三歲時,以疾卒於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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