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紀恩(原中共中央機要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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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紀恩,浙江浦江人。化名黃寄慈。1923-1926年在浙江省立一中中學部求學。在校時先後加入共青團和中共。畢業後入上海大學、上海法科大學就讀。第一、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他在周恩來同志直接領導下從事地下工作,歷任中共中央機要處機要秘書、機要主任等職。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時期,他長期在上海、重慶、鎮江從事地下工作。新中國成立後,歷任上海市軍管會華東紡織工業部機要秘書、科長,中央軍委聯絡部秘書,華東煤礦管理局設計研究院副院長、煤炭工業部煤炭科學研究總院上海分院顧問。1982年5月離休。2008年7月9日在上海華東醫院逝世,享年102歲。遺體告別儀式,於7月17日上午10時在龍華殯儀館大廳舉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紀恩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畢業院校上海大學
生平,軼事,感情生活,

生平

1907年9月出生,1925年在浙江省立第一中學學習時參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上海大學念書兼作學運工作(該校的校長是褚輔成,而沈鈞儒教務)。
1928年,正在讀書的張紀恩同志奉命調入中共中央秘書處工作,黨中央遷上海後,張紀恩開始在永安里一三五號一個中央機關工作,後來轉到五馬路的清河坊坐機關,和夫人張越霞一起住在機關,機關的樓下是一個雜貨鋪,賣香菸、肥皂、洋火什物。這個鋪子原來是鄧小平開的。樓上原來是政治局委員李維漢住的,李調到江蘇省委當書記後,張紀恩夫婦就調到這裡來了。這個機關,開了好幾次中央政治局會議。向忠發、周恩來、瞿秋白都來開過會。還接待過許多來往的人。張紀恩和張越霞就以雜貨鋪老闆和老闆娘的身份住在這座樓里。小雜貨鋪,賣香菸、草紙之類。另外,小雜貨鋪還是一家“兌換店”,即把銀元兌換成銅板。
1930年,張紀恩和張越霞有了一個女兒。這樣,就更有“家庭”氣氛了。
最後,他和張越霞搬到上海公共租界戈登路(今江寧路)1141號恆吉里的一幢石庫門房子,在那裡大約住了半年。
這房子一樓一底。張紀恩和張越霞住在樓下。樓上的廂房,是中共中央政治局開會的會議室和看檔案的地方,但是布置成一個單人房間,有床鋪,就連臉盆架上都放著毛巾、牙刷、牙膏。這房間看上去仿佛有人住,實際上無人居住。
張紀恩以他父親的名義租下此房,說自己是“小開”,來滬求學住於此。
他對鄰居說,樓上是他登報招租,借給從不相識的人。
張紀恩平素編好這樣的話,以便萬一樓上遭到搜查,可以推脫責任。
樓上亭子間住著兩位女中共地下黨員:周秀清(又名仇愛貞)和蘇彩(又名蘇才)。周秀清以張家“娘姨”(即用人)身份住著,給張紀恩帶出生不久的女兒。蘇彩則因懷孕住此,公開身份為房客。
1931年6月23日凌晨一時,恆吉里那幢石庫門房子突然響起急驟的敲門聲。
張紀恩知道事情不妙,但在砰砰的敲門聲之中,不得不去開門。在開門之前,他把灶間窗台上的淘米籮取下——那是暗號,取下後表示發生意外。
開門之後,大批穿藏青色制服的中西巡警湧入。
張紀恩回憶說:“來的是公共租界戈登路捕房中西巡捕,即碧眼黃髮的外國巡捕帶領中國巡捕(三道頭)。此外,還有兩三個中國的偵緝員,後來知道其中一人名王斌。”
張紀恩用事先編好的口供應付,說自己是“小開”等等。
巡警在樓上查出一份共產國際檔案和一份陳紹禹用綠墨水寫的手稿。巡警發現這兩份檔案,逮捕了張紀恩夫婦。儘管張紀恩聲辯說,樓上是他“登報招租”,那些檔案與他無關,還是無濟於事。
張紀恩又按照事先編好的口供說周秀清是用人,蘇彩則是房客,懷孕住此,與此事無關。巡警也就放掉了周、蘇兩人。
張越霞的衣袋裡,當時放著一張紙條,寫著一位名叫羅曉虹的同志的聯絡地址——上海同孚路大中里。張紀恩悄悄提醒了張越霞,乘巡警不注意時放進嘴裡吞下。這樣,使羅曉虹免遭逮捕。
張越霞曾回憶,她和張紀恩被用一副手銬銬在一起帶走的。臨走時,她用暗語對“用人”周秀清吩咐:她是冤枉遭捕的,拜託她把女兒帶好,並請她把被捕的訊息轉告有關“親戚”。
張越霞所說的“親戚”,指的就是明天要到這裡來的幾位中共中央領導同志。
張紀恩在被用手銬跟張越霞銬在一起時,輕聲對張越霞說:“我們要經得起考驗,不動搖,對黨忠誠。”張越霞也輕聲對張紀恩說:“你放心!”他們都明白,這一回被捕,恐怕凶多吉少!
據張紀恩說,出事之後,蘇彩從此失去了黨的關係。周秀清後來被分配到另一秘密機關工作,被捕。出獄後到蘇聯學習。解放後擔任吉林總工會副主席,在20世紀60年代病故。但是,張紀恩和張越霞托她照料女兒,後來雖然經多方尋找,均無訊息。
張紀恩和張越霞,被捕之後被送往上海戈登路巡捕房。未經審問,便於翌日轉往上海浙江路的“特區法院”。然後又轉往位於上海南市白雲觀的國民黨偵緝隊的拘留所。
到了白雲觀的第二天,張越霞在上廁所時,遇見陳琮英。陳琮英悄悄告訴她,是向忠發被捕、叛變,使她和張紀恩被捕。她這才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在偵緝隊,張越霞過了兩回堂。她一直以事先準備好的口供回答他們,即自己叫“黃張氏”,不識字,從鄉下來上海不久,什麼都不知道,請求“青天大老爺”明斷。
張紀恩仍然稱自己是“小開”,樓上只是“登報招租”,所以來住的房客出事,與他無關。
半個多月後,他們被移送到上海龍華的淞滬警備司令部。
張紀恩作為“政治犯”,由國民黨上海軍法會審處主持審訊。
經過審訊,根據戴季陶起草的《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張紀恩被以“窩藏赤匪,隱而不報”的罪名,判處五年徒刑。
1934年10月,張紀恩出獄了。張紀恩雖然被判了五年徒刑,但是只關了三年多,便被釋放。內中的原因是當時蔣介石汪精衛“合作”,於是宣布“大赦”,張紀恩被減刑三分之一。五年,原本是六十個月,被減去了二十個月。
不久,張紀恩和張越霞一起又到了上海。
1934年11月23日清晨七時,張越霞在張紀恩的陪同下,到上海法租界西門路一家洋鐵鋪亭子間,和中共黨員張世民接頭。
當時,張世民已經被國民黨特務抓走。當張越霞以找房子的名義去敲門時,屋裡走出一個不相識的男人。張越霞意識到情況有變,以找錯了門為藉口,轉身就走,被那男人扭住。於是,張越霞第二次被捕,被判處了七年徒刑,關押在南京老虎橋江蘇第一模範監獄。後來又移解南京曉莊“首都反省院”。
張紀恩當時在門外,沒有進去,趕緊躲開了。
1937年七七事變後,國共合作。8月20日,周恩來、葉劍英曾來到南京的首都反省院。周恩來與張越霞作了談話。9月上旬,經八路軍南京辦事處的交涉,張越霞終於獲釋。
張越霞出獄後在博古領導之下擔任中共長江局組織部幹事。博古的第一位夫人叫劉群先,1928年5月和博古在莫斯科結婚。後來,劉群先和博古一起經歷了長征,到達延安。她因病與李維漢的妻子金維映(即阿金)一起赴蘇聯治療。蘇德戰爭爆發之後,下落不明。這樣,博古與張越霞結合,證婚人為董必武
這時,張紀恩也另行結婚了。
張紀恩在1941年曾奉命調往延安。在經過重慶時被周恩來留下。於是,張紀恩就在重慶工作。抗戰勝利後,張紀恩來到上海,在中共社會部從事秘密工作。

軼事

1980年,多年在國家安全部門工作的張紀恩,曾受中央檔案館之邀,去完成一項特殊的任務。
張紀恩為此在中央檔案館工作了三個多月……
中央檔案館把這位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中共中央機要主任請來,為的是幫助中央檔案館對一批早年的中共中央檔案進行手跡辨認等鑑定工作。
張紀恩一看這些檔案,如同舊友重逢,感慨萬千。因為內中有許多是他親筆所作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的記錄,還有許多檔案是他當年經手保管的。
考慮到張紀恩年事已高,中央檔案館每天取幾份檔案,請張紀恩鑑定。
張紀恩記得,內中有一份支部工作報告,下面的簽名像畫了一個符號,中央檔案館的工作人員無法辨認。張紀恩一看,馬上說:“這是鄧穎超的簽名!”原來,當時鄧穎超習慣於簽一個“鄧”字,而這“鄧”字又寫得“龍飛鳳舞”,所以不知內情的人幾乎無法辨認。
有幾份關於工會工作方面檔案的手稿上,沒有留下起草者的姓名。張紀恩一看,認出那是項英的筆跡。一核查,張紀恩的辨認完全正確,因為當時工人出身的項英,負責工會方面的工作。
有一份是中共中央代表對當時擔任中共中央會計的熊瑾玎的財務工作審查結論。中央檔案館不清楚那結論是誰寫的。熊瑾玎,當時人稱“熊老闆”,是上海“福興”字號的老闆。他是湖南長沙人,早年加入新民學會,1927年加入中共。他以“老闆”的身份,從事秘密工作,同時擔任中共中央會計。儘管“熊老闆”是絕對可靠的同志,但是對於來往賬目,中共中央還是要派人加以審核的。
張紀恩一看那中共中央代表的筆跡,馬上就說:“這是黃介然的字!”
中央檔案館經過查對,那確實是黃介然的筆跡。當時擔任中共中央秘書長的是李立三。審核賬目本來是中共中央秘書長的事。李立三很忙,就叫黃介然去審核。

感情生活

張越霞原名張月霞,跟張紀恩同鄉,都是浙江浦江縣人。
張越霞有兩個哥哥、兩個姐姐。她的大姐叫彩霞,二姐叫翠霞,她叫月霞。後來,是張紀恩給她改成“越霞”,“越”是浙江之意。
張越霞在1927年10月,由郭懷慶、徐素雲介紹,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1928年7月,在浦江縣鐘樓上召開黨員會議時,負責人朱錫吾介紹說,上級黨組織派人來了。此人便是張紀恩。
朱錫吾在會上向張紀恩反映了中共浦江支部處境困難,還說及張越霞正失業在家。張紀恩答應可以幫助張越霞到上海從事地下工作。
1928年7月17日(據張越霞回憶是8月17日),張紀恩奉組織之命前往上海,張越霞也去上海。他們分兩條路從浦江到了杭州,張紀恩走旱路,張越霞走水路,在杭州會合,一起去上海。
一到上海,張紀恩和張越霞先在一家小旅館落腳。然後,張紀恩很快與中共中央機關取得聯繫。張紀恩見到周恩來。當時,張紀恩不過二十一歲,張越霞只有十七歲。周恩來安排他們住“機關”。周恩來說,你們兩個組織成一個小家庭,比較好,容易隱蔽。周恩來徵求張越霞的意見,張越霞同意了。
於是,張紀恩和張越霞一起住在上海永安里135號中共中央機關。張紀恩和張越霞本來就兩意相投,這時乾脆結婚,成了正式的夫妻,組成了真正的小家庭。他倆到上海四川路一家照相館拍了結婚照。張越霞負責油印檔案、內部交通以及警戒等工作。那時,從事地下工作沒有工資,只有生活費,張紀恩每月十五枚銀元,而張越霞為五枚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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