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越霞(全國婦聯第三屆執行委員)

張越霞(全國婦聯第三屆執行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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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越霞(1910年12月9日——1979年2月12日),女,浙江省浦江縣人,博古同志的夫人。曾用名張月霞。土地革命時期加入中共,在上海中共中央機關周恩來董必武身邊工作多年,擔任文印、內部交通等地下秘密工作。抗戰時期曾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委、婦女部長。建國後歷任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推銷局副局長、日用雜品局局長、物價局局長等職。中共七大候補代表、八大代表,第二、三、四、五屆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婦聯第三屆執行委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越霞
  • 別名:張月霞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浙江省浦江縣
  • 出生日期:1910年
  • 逝世日期:1979年2月12日
  • 職業:歷任推銷局副局長、日用雜品局局長、物價局局長等職
人物簡介,生平簡歷,

人物簡介

張越霞,1910年出生於浦江縣城北。受“五四”新思潮薰陶,走上革命道路。1926年參加革命,1927年入黨,長期從事黨的地下工作。新中國成立前,曾任中共廣東省委委員、婦女部長等職。1949年參加接管北平,任中共北平市第四區區委書記。新中國成立後,先在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工作,後調到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歷任推銷局副局長、日用雜品局局長、物價局局長等職。1940年經組織批准與博古結婚,是繼劉群先之後博古的第二位夫人。1979年2月12日,張越霞因患心臟病醫治無效,在北京逝世,終年69歲。
張越霞在博古追悼會上代表家屬講話張越霞在博古追悼會上代表家屬講話

生平簡歷

出身農民家庭。因家中生活困難險些被賣做童養媳,後由哥哥供養上學。初級國小畢業後考入浦江縣高級國小,因思想進步、參加學潮被校方開除。1926年任浙江省浦江縣蠶桑講習所教員,參加黨領導下的革命鬥爭。
大革命失敗後
1927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1月回到家鄉參加黨的活動。1928年下半年到上海中共中央秘書處文書科油印處,擔任油印、文書和內部交通等地下秘密工作。1931年6月因叛徒出賣被國民黨反動派逮捕,後由黨領導的互濟會保釋出獄。1932年後任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幹事。1934年11月再次被捕。在獄中參加絕食鬥爭,對難友和民眾做教育說服工作。
博古與張越霞及子女博古與張越霞及子女
全國抗日戰爭時期
1937年9月由八路軍駐南京辦事處營救出獄,12月任中共長江局組織幹事。1938年4月至1940年12月任中共廣東省委委員、省委婦女工作委員會書記(至1939年6月)。1939年1月至7月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務委員兼省委秘書長。後調重慶任中共南方局組織部幹事。在周恩來、董必武等領導下工作。1940年12月隨丈夫博古回延安,後任延安陝北公學幹部處副處長、延安抗大幹部科科長等職。1942年入延安中央黨校學習,參加延安整風運動。後任中共中央組織部幹部科科長,參與審查七大代表。1945年4月至6月作為大後方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
解放戰爭時期
仍在中央組織部工作,參加保衛延安的鬥爭。後在河北平山南莊參加土地改革運動,任土改工作隊負責人。1948年夏調北平參加地下工作,參與北平和平解放和接管工作。1949年1月至1950年5月任中共北平市(1949年9月改稱北京)第四區區委書記。
張越霞第一次回延安,與鄉親們交談張越霞第一次回延安,與鄉親們交談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1951年任中央財經委員會私營企業局秘書室主任,為建國初期國民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做了大量工作。1954年後歷任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處長、推銷局副局長、日用雜品局局長、物價局局長等職。“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全國婦聯第三屆執委。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1979年2月12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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