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海明(黃州區禹王街道萬福社區原黨總支書記)

黃州區禹王街道萬福社區原黨總支書記張海明等5人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6年至2017年,黃州區禹王街道萬福社區原黨總支書記張海明,黨總支副書記、婦女委員尹百花,黨總支委員、居委會副主任方誌秋,黨總支委員、財經委員呂明生,治保委員呂勁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總計19600元。此外,張海明等5人還存在違規發放補助5.3萬元等問題。張海明、呂明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尹百花、方誌秋、呂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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