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殿梅

張殿梅(1889~1911)陝西永壽人。清宣統三年(1911)赴省城西安求學,接受孫中山倡導的民主共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殿梅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陝西永壽
  • 出生日期:1889
  • 逝世日期:1911
  • 信仰:宗教
人物簡介
張殿梅(1889~1911)渠子鎮渠子村人。1911年在西安上學,酷愛史學,留心國政,接受民主共和思想與民族獨立學說,深得省軍政人物信賴,這年10月下旬,奉命回永壽宣傳革命,組織民團,光復地方。回永壽後,會見知縣童錫笙,他對童知縣說:“你身為知縣,當知革命勢如破竹,清王朝敗局已定,你應及早舉義抗逆,順應潮流,歸附人心,否則自毀身亡,當速定奪”。童知縣虛與周旋,設宴相待,張殿梅含怒罷宴,告辭回家。他在家人的支持下,繼續宣傳革命,組織武裝,準備舉義。童錫笙急告陝甘總督升充所部,逮捕了張殿梅與其兄張殿哲,後經調護,張殿哲獲釋,張殿梅遇害。臨刑時,張殿梅大義凜然,面無懼色,高聲喊道:“我願頭掛高桿血灑地,絕不容賊辱中華”,後慷慨就義。民國政府特在縣城南門外立“為國捐軀”石碑,予以旌表。
思想,積極參加同盟會領導的反清鬥爭。同年10月下旬西安光復後,被秦隴復漢軍政府派回永壽,任
務是宣傳革命,組織民團,發動地方起義
張先到縣城(今永平鄉駐地)會見知縣童錫笙,向其曉以民族大義,勸其“順應潮流,舉義抗逆”。
童不相信“大清帝國”能夠很快塌台,但礙於張系省城派回,又不願與革命黨人正面衝突,遂對張的
一番勸諫不作正面回答,吩咐衙役擺酒上菜,要陪張喝個痛快。張見童毫無舉義之意,便拂袖離開縣
衙,返回家鄉渠子村。
他向家裡人述說清廷腐敗無能,講解孫中山的革命主張,得到全家老少的支持。接著,又向周圍
百姓宣傳講解,永壽民眾摩拳擦掌,準備參加起義。
這時,升允統領的甘軍一路,已經抵達永壽。童錫笙借拜謁上司之機,向升允報告了張殿梅由省
城回縣後的言行,升允下令逮捕了張殿梅和他的哥哥張殿哲。審訊時,兄弟二人爭相負刑。張殿哲說:
“我實募兵,與我弟何涉?!”張殿梅說:“‘罪’實在我,與我兄何與?!”搞得主審官吏矇頭轉向。
知縣童錫笙心裡自然明白,遂判令放了張殿哲,立斬張殿梅。臨刑時,這位只有22歲的年輕志士大義
凜然,毫無懼色,高喊:“我願頭掛高桿血灑地,絕不容賊辱中華!”民國建立後,國民政府在永壽
縣城(今永壽縣永平鄉)南門外立“為國捐軀”碑,褒揚這位辛亥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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