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甘

張文甘

張文甘(越南語:Truong Van Cam,1947-2004),男,越南國籍,綽號“五甘”,1947年4月出生於法屬越南殖民地廣南-峴港省(今廣南省)。越南歷史上最大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頭目之一。1987年開始,他在該國南部最大城市胡志明市(原西貢市)及其周邊地區糾集黑社會團伙,大肆從事暴力犯罪活動,給當地人民生產生活造成極大危害,使人民民眾深惡痛絕。

2003年6月5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張文甘死刑。2004年6月3日清晨5時30分,張文甘被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文甘
  • 外文名:Truong Van Cam
  • 別名:五甘
  • 國籍:越南
  • 民族:京族
  • 出生地:法屬越南殖民地廣南-峴港省
  • 出生日期:1947年4月22日
  • 逝世日期:2004年6月3日
  • 職業:黑社會頭目
  • 主要成就:越南國家統一後最大的黑社會犯罪頭目之一
早年經歷,血腥發跡,手段兇殘,卵翼眾多,天怒人怨,罪行累累,狂徒末路,社會影響,

早年經歷

張文甘(越南語:Truong Van Cam)于越南阮朝保大22年(1947)4月22日出生於當時的法屬越南殖民地中圻廣南-峴港省(1996年峴港市直轄後改為廣南省)(按:1945年9月初越南民主共和國成立,但中圻地區仍舊為法國殖民當局及其控制下的阮政府實際控制,直至1955年吳廷琰在西貢建立越南共和國為止)。他在家中排行老五,所以按越南人習慣,被稱為“五甘(越南語:Nam Cam)。
上世紀60年代,鄰國中國正處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時期,然而同為社會主義國家的越南卻依舊沒有完全解放,張文甘的家鄉當時屬於美國扶持下的南越政權統治區,他在西貢胡志明)當碼頭工人,因愛打架和敢於拚命而在碼頭工人中小有名氣。1964年,17歲的張文甘因打人造成致命傷,被南越當局判處3年徒刑。刑滿釋放後,他加入了南越軍隊,成為賣國越奸。

血腥發跡

1975年4月30日,越南人民軍坦克開入了西貢”總統府“大院,宣告了民心喪盡的南越武文牡越奸政權的垮台,越南實現了國家統一,而曾經頑固與人民為敵的張文甘成了漏網之魚,躲過了人民政府的肅清。1987年,新越南實施”革新開放“還不到一年,躲藏在胡志明市的張文甘以經營餐飲業謀生,後來發現乾餐飲這一行太累,發財也太難,於是把目光盯上了賭場。張文甘開設的賭場有一個賺錢的法子:贏家必須將當天所得的5%上交賭場,這樣張文甘的錢財便滾滾而來,不到一年時間,張文甘的“賭博王國”擴張到整個胡志明市。此外,其他任何人想在該市開設地下賭場都須向他交納“保護費”。張文甘曾得意洋洋地說,在胡志明市,如果沒有他的允許,任何人不敢開一家賭場。張文甘開辦的多家餐館和娛樂場所遍布整個胡志明,他利用這些場所進行賭博、販賣毒品、拐賣人口和賣淫嫖娼等犯罪活動。為了壟斷胡志明市所有的黑道買賣,他雇用了大批打手和殺手,收買了一些公安幹警、軍隊和其它各級政府部門的幹部,逐步形成了以他為首的黑社會犯罪團伙。

手段兇殘

張文甘為人兇殘,做事不擇手段,誰敢與他做對,下場只有死路一條。據越南媒體報導,有一個叫武黃容的黑道“大姐大”曾是張文甘的同夥,兩人曾親熱得像一家人。但後來,武黃容自覺羽翼豐滿,與張文甘發生了幾次衝突。張文甘怒不可遏,對其保鏢阮俊海說:“我不願意再見到武黃容了。”阮俊海就心領神會地尋找殺死武黃容的機會。2000年10月2日深夜,武黃容與幾個同夥在胡志明市中心一個酒吧聊天,突然,一個身材瘦小的黑衣男子推開門走進來。他徑直走到武黃容的身後,掏出一支手槍對準她的後腦勺開了火,武黃容應聲倒地。而普通老百姓一不小心得罪這幫人更是輕則遭到毒打,重則身殘體傷,甚至小命不保。更有甚者,這夥人還把毒手伸向了不聽他們擺布的公安幹警身上。胡志明市的公安人員潘黎山和胡福興不聽張文甘一夥擺布,張文甘一夥就決定除掉他們。2000年1月26日夜、27日晨,張文甘的大保鏢阮友盛在胡志明市第一郡(越南的行政區劃,省、直轄市以下設郡、縣、區,相當於我國的縣級行政單位)一家米粉店用匕首捅傷了潘黎山和胡福興,然後其他幾名同夥一起對這兩名公安人員用匕首捅、用酒瓶砸,結果兩位民警不幸當場以身殉職。事後檢驗屍體的法醫說,潘黎山頭上有9處傷口,身上被捅了14刀,整個現場慘不忍睹。1995年張文甘第一次被捕獲釋後,經常在越南農村物色一些少女,以出國掙美元為誘餌,把她們騙到其他東南亞國家從事色情服務。有些姑娘在得知真相後堅決不從,結果卻招來一頓毒打,有些人還為此喪命。
張文甘一夥的恐怖活動,令胡志明全城百姓人心惶惶,一位市民在他覆滅後接受越南媒體採訪時說:“在張文甘等人被抓前的那幾年,當地很多人不管何種場合,只要看到張文甘及其手下,無不趕緊避而遠之,誰都怕一不小心得罪他們而突降橫禍。”

卵翼眾多

張文甘之所以能夠在胡志明一帶肆無忌憚、無法無天,其原因在於他拉攏了胡志明當地的一些政府官員,甚至把關係網編織到了首都河內,將一批中央高級官員拉下水,使他們為虎作倀。從張文甘經營賭場開始,他就給自己暗中定了一個規矩,每天要從其黑色收入中拿出一定的數額,去打通各處關節,並重點瞄準了胡志明市的公安機關。行賄金額多則幾萬美元,少則幾千美元,逐漸將這些“抓老鼠的貓”拉下了水,包括當時的胡志明市公安局長裴國輝(後升任越南公安部副部長,張文甘垮台後被捕)。張文甘在法庭上供認,他開的每個賭場每天給公安人員200萬越南盾(1越南盾約合0.00029人民幣元,故200萬越南盾約合我人民幣近600元),賭場就平安無事。張文甘拉攏國家工作人員,最常用的手段是把有關官員請到他開設的娛樂場所聽勁歌、觀熱舞、品嘗山珍海味,在官員們酒足飯飽之後,他便安排他們單獨泡溫泉,等到這些人在溫泉中泡得熱血沸騰的時候,張文甘便會安排一名甚至幾名妙齡少女進來伺候,官員的級別越高,進來伺候的少女便越動人。一切結束之後,官員們還會發現自己的口袋裡比來時多了幾沓美元。就這樣,進過張文甘娛樂場所的官員們基本上都成了他的俘虜,願意為其犯罪團伙撐起保護傘,甚至為他們的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支持。
1995年,根據越南已故部長會議主席、時任總理武文杰(1922-2008年)的指示,張文甘被捕,張文甘之妻范氏竹在他被捕的第二天,就攜帶30億越盾到首都河內拉關係。經人搭橋牽線,范氏竹與越南記協副主席兼秘書長、當時擔任《記者與公論報》主編的陳梅杏見了面,送上了豐厚的見面禮。陳梅杏4次共接受賄賂價值8500美元。他在收受賄賂後,在《記者與公論報》刊登了一篇評論,為張文甘喊冤。與此同時,陳梅杏又將最高人民檢察院副院長范士戰介紹給范氏竹認識。范士戰很快在金錢攻勢前投降,他在接受了一套價值3000美元的音響設備和價值1000美元的禮品後,指使下屬起草檔案,否定對張文甘進行集中改造的決定。結果使張文甘僅勞改兩年就重返胡志明市為非作歹。據報導,僅胡志明市公安局就有50多名幹警因“五甘案件”受到紀律處分,全越南總計有180多名官員被拖下水,18名官員被判刑,包括陳梅杏、裴國輝和范士戰3名部級官員。

天怒人怨

張文甘黑社會組織無視法紀的猖狂行為令當地民眾憤怒不已,數千封揭發控告信寄到河內的越共中央,引起了越南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出離憤怒。越共中央政治局決定成立由中央內政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組成的專案指導委員會,由(時任)公安部長黎明香和中央內政部長張永仲具體負責。時任越共中央總書記農德孟親自批示,越南人民軍必要時可以介入對案件的調查,這才使張文甘於2001年12月18日被捕。當時公安部門在挑選行動成員時很傷腦筋,因為不知道在公安機關內部到底有多少人同張文甘有關係,最後不得不決定從外市臨時調入大批公安人員參加抓捕行動。而真正的抓捕行動本身倒沒費太大週摺,甚至過於平淡,張文甘被捕時還在家裡睡大覺。一位胡志明市市民說:“如果不是黨中央這么重視,那些腐敗的官員不會動張文甘,他們不願意抓他。”

罪行累累

張文甘一夥的罪惡罄竹難書,根據檢察機關查明,他犯有謀殺、聚賭、販毒、嫖娼以及欺詐等總計24項罪名。對他的審判工作於2003年2月底正式展開,整個審訊工作延續將近兩個月,在300名法警在場押陣的肅穆氣氛中,總計155名案犯、79名辯護律師、近280名受害人及家屬以及其他證人出庭,該案也成為越南南北統一以來頭號刑事案。隨著審訊的展開,張文甘這個黑幫老大同越南政府中某些高層人士千絲萬縷的微妙關係,以及冰山一角下的腐敗黑幕陸續浮出水面。除他本人之外的154名同案犯中,包括19名政府官員、13名警官、3名檢察官,以及3名記者。他們當中最有分量的重量級人物,當屬因捲入張文甘案被開除出越南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前“越南之聲”電台(相當於我國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台長陳梅杏,以及前公安部副部長裴國輝。

狂徒末路

2003年6月5日,經過57天的審理,轟動越南全國的“五甘案件”終於有了結果:五甘犯罪集團的總頭目張文甘(人稱五甘)及其他5名被告被判處死刑,5名被告被判處無期徒刑,6名被告分別被判處20年至23年有期徒刑,還有100多名被告分別被判處1年至19年的有期徒刑。其中張文甘犯了7項重罪,被判處兩個死刑、加起來總計42年的有期徒刑、12億越盾和7.5萬美元的罰款,其家產的一半也被沒收。這樣嚴厲的判罰在越南絕對可以稱得上是空前的,即便如此,仍有人覺得太輕了。“應該把他的家產全部沒收了,你想想,他的家產從哪裡來的,還不是從其他人手中巧取豪奪來的。”當地民眾范先生說。自知死期將近的張文甘,仍舊沒有放棄做最後的垂死掙扎,他此後向越南領導人請求捐獻資金換取大赦,但時任越南國家主席陳德良親自否決了對張文甘進行大赦的請求。張文甘後來不服判決,提出抗訴,2003年10月30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30日下午駁回黑社會犯罪團伙頭目張文甘及其4名同夥的抗訴,維持一審死刑原判,並將另一名同夥的死刑判決改判為終身監禁。
直到臨死的前一刻,張文甘才有所悔悟。2004年6月3日,在即將被執行死刑前,他在寫給已經削髮為尼的女兒的信中說,他為沒有聽女兒的規勸而感到後悔。在寫給兩個孫子的信中,張文甘告訴他們不要走他的老路。清晨5時,張文甘等5人被押解到刑場,其中2人在路上依舊談笑風生,但當看到為他們準備好的棺材和新挖好的墓地後,他們終於支撐不住而昏厥。5時30分左右,在大約500人的圍觀當中,張文甘這個越南統一後最大的黑幫頭目終於結束了自己罪惡的一生,時年58歲。

社會影響

張文甘一案的開庭審理,引起了越外媒體的高度關注,70多家越南新聞機構及20家外國媒體派記者到法庭進行現場報導。當地輿論認為,越南法務部門公審張文甘案顯示了越南黨和政府打黑除惡、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越南輿論同時認為,張文甘案的審理結果體現了越南黨和政府打擊社會邪惡勢力和懲治腐敗的決心,但輿論同時強調,只有把反腐鬥爭不斷地引向深入,才能防止越南社會今後再次出現“陳文甘”、“林文甘”之類的人物。但是越南媒體也承認,1986年革新開放以來,由於社會處於轉型期,制度不健全,官員利用職權貪污腐敗問題比較嚴重,這嚴重影響了黨員幹部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嚴厲懲處“五甘案件”主犯,包括嚴肅處理涉案的高級幹部,體現了越共中央反腐敗的決心,但這項工作任重道遠,需要堅持不懈地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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