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地

張德地(?—1683)初名劉格,漢軍鑲藍旗人,清朝官吏。初以通曉國書,在戶部學習。順治九年,授宗人府主事,累遷戶部督捕理事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德地
  • 外文名:劉格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日期:1683
史記,後記,

史記

康熙元年,擢順天府尹。二年,授四川巡撫。疏言:“四川自張獻忠亂後,地曠人稀,請招民承墾。文武吏招民百戶、墾田十頃以上,予遷轉。”下部議行。累加工部尚書銜。十年,武生劉琯等訐德地主武鄉試得賄鬻武舉,遣副都御史阿范等按治,德地坐斬,命免死奪官。德地叩閽稱枉,下部覆議,以事無據,復官。十三年,復授四川巡撫。時亨犯廣元,德地與周有德督兵御之。十四年,王輔臣叛,命協守西安,尋又命出駐延安。廣元之役,有德劾德地棄城走,奪官。二十二年,卒。

後記

工部尚書張德地, 明戶部尚書張守直的曾孫,戶部員外郎張一經之子。幼齡入漢軍旗,隸屬鑲藍旗。少年時就通曉國書,在戶部學習。順治九年 (1652年) 授宗人府主事,升啟心郎;十五年,升太常少卿;十七年,升太常卿;十八年,升戶部督捕理事官。康熙元年(1662年)升順天府尹;二年,升四川巡撫。五年,向朝廷上疏,言:夔州為水陸通衢,請於雲陽、巫山等處各設水站從之;七年,上疏,言:四川自張獻忠亂後,民少地荒,請不拘省分,凡無恆產傭工游食之人,經地方官查報,即酌情給予盤費,慰勉安置。八年,以捐賑修城業績顯著,加工部侍郎銜;九年五月,以捐資四川遊民674戶給予安置,加工部尚書銜。十三年二月,復授四川巡撫,後被免去官職。張德地前後為官20幾年,為地方利弊上奏直言,被免官後常以壯志未酬為憾,不幾年,憂鬱成疾,卒於故里,遠近鄉人無不為之悼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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