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得意

張得意是南安市人民法院美林法庭法官,剛剛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辦案標兵”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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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張得意進入法院工作已有十年,當書記員時,曾一年經手服務700多個案子;當法官時,兩年來年均結案400多件。此外,他每年還要參加上百件由其他法官當審判長的合議庭審議。中午、晚上和節假日都是他的加班“法定時間”,法庭曾只剩下他一個書記員,獨自協助4名法官,適應4種不同的審判風格。

人物心得

講起作為一名法官的心得,張得意說:“案子辦得越來越多,我覺得自己越來越像個‘門診法官’,經常要像醫生那樣用‘望、聞、問、切’來待人、處理、辦案。”在他眼裡,每一個案子拿到法院來審判,不管大小,都是因為通過其他渠道難解決或解決不了的,法官必須懷著一顆醫者仁心去好好對待,努力化解。
“作為法官,整天生活在糾紛當中,要用自己樂觀積極的心態去帶動和感染當事人。”張得意說,“來打官司的多半不會有好心情,脾氣大很常見。”為了控制當事人的情緒,他每次總是笑著接待。“我們對當事人多笑幾次,多接待幾次,對方的脾氣就會慢慢降下來。若法官情緒被當事人影響,不利於居中裁判。”

獲得榮譽

2019年1月,獲得全國優秀法官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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