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奮(惠州大亞灣環境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總支書記、董事長)

張奮(惠州大亞灣環境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總支書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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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奮,曾任惠州大亞灣環境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黨總支書記、董事長。

2024年12月,張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奮
  • 國籍:中國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經歷

曾任惠州大亞灣石化工業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16年1月,任大亞灣環境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曾任惠州大亞灣環境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黨總支書記、董事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4年9月25日,據惠州清風訊息:惠州大亞灣環境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黨總支書記、董事長張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惠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12月,惠州市紀委監委對惠州大亞灣環境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總支書記、董事長張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私慾膨脹,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奮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惠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奮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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