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士隆

張士隆(1475--1525),字仲修,號西渠,河南安陽人。明朝弘治十八年(1505年)進士,歷任廣平推官,都察院監察御史,先後巡按浙江、遼東、直隸等地,忠義諫言秉直彈劾,官至漢中守備副使,興修水利灌溉民田。是明朝中葉一位學識淵博,辦事認真的封建官吏。成化乙未五月九日生(1475年6月12日),嘉靖四年正月二十四日(1525年2月15日)卒於漢中任上,享年五十一。

基本介紹

  • 本名:張士隆
  • 字號:字仲修,號西渠。
  • 所處時代:明朝中期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河南安陽
  • 出生時間:1475年6月12日
  • 去世時間:1525年2月15日
  • 主要成就:漢中守備副使,建立"正學書院"
生平綜述,人物閱歷,苦讀舉業,初露鋒芒,河東巡鹽,巡按織造,京師守道,鞫獄貶謫,守備漢中,操勞逝世,軼事考略,摯友評價,家庭軼事,略考世居,

生平綜述

張士隆早年博學多識,於明弘治八年入太學,與安陽縣籍的崔銑寇天敘馬卿呂楠等官吏切磋學藝,以學問聞名遐邇。正德六年(1511年),張士隆出任河東巡鹽使,在任職期間,彈劾並罷免了貪官劉愉,並建立"正學書院",振興文化教育,更以學識聲名大噪。 這時宦官活動十分猖獗。正德九年(1514年),宦官在北京皇宮尋畔鬧事,使乾清官發生火災。張士隆申辯時弊,就這件事上書當時的明武宗,要武宗不應寵信宦官,而應勤於政事,明察忠奸。但張士隆的上書被宦官所扣,宦官以武宗的名義驅逐士隆出京,擔任"鳳陽織造"這個官職。 張士隆被貶出北京以後,宦官活動更加猖獗。宦官經常以"賜棍"的名義,打死一些正直的官吏和平民。懾於權閹氣焰,自都御史以下的官吏都不敢過問這些事。張士隆不畏權勢,彈劾宦官劣跡,引起朝野震動。當時,與宦官有密切聯繫的錦衣千戶廖鎧與其父廖鵬作奸犯科、貪污受賄,民憤極大。士隆彈劾廖鎧父子,要武宗將二人繩之以法。這件事牽連到奸臣錢寧,錢寧便誣告士隆"治獄偏枉"。武宗聽信讒言,貶士隆為晉州判官。 明世宗繼位以後,下詔恢復張士隆原來的官職,並讓他出任陝西副使。時漢中一帶治安很亂,盜賊氣焰囂張。為搞好治安,士隆下令"匿賊者罪及妻孥,無赦"。於是盜賊紛紛就擒,治安很快好轉。張士隆又在漢中修渠築堰,使漢中平原千里沃野得以灌溉。

人物閱歷

苦讀舉業

弘治八年(1495年),張士隆舉河南鄉試中式,時年二十。
弘治十一年(1498年),張士隆父親張魯辭世,其父恢博自信嗜酒,不以世故介懷。貰屋貸粟以生,非厚者莫知其窘。
弘治十四年(1501年),奉母攜一妹一弟,卒業太學。張母朱氏,封太孺人,勤勞節儉,生性明辯通世務,臨事即斷,隨和安詳,仲修自以為弗及母。
弘治十五年(1502年),參加會試,又不利。三原馬理集友講學,大約明經修行,毋慕高虛,毋溺詁訓,毋耽毋陷利與名,其志以洙水四為師。士隆獨持議曰:諸君日端默戢,戢可謂能閒其心矣,要須於事為驗,其實身與世為二理,與事相乖,非聖人合外內之道也。諸學友弗認同。
弘治十六年(1503年),張士隆在太學修業屆滿,和好友崔銑一同還安陽。
弘治乙丑(1505)年,赴京師參加禮部的春試。馬理見而欣然曰:仲修昔者之言聖學也,吾輩其亟從事焉。三月殿試,賜張士隆第三甲進士,授廣平推官,為官嚴明,民畏之。

初露鋒芒

正德六年十二月己丑(1512年1月1日),授推官張士隆為浙江道試監察御史。
正德七年(1512年),實授監察御史。朝臣各立從,或以門生,或以鄉里故知附大臣,大臣利其偵事,護缺曲庇顯升,士隆惡其。然元祿卿李良素謟事少師洛陽劉公,得美遷,又以女子許予少師孫子,少師以諫為劉瑾所逐,李良詐言女死乃悔。適士隆為御史,曰:“使今大臣知彼小人,終必辜負,儘早絕之,而遑遑乎延正人也”。
正德七年十二月己酉(1513年1月15日),御史張士隆劾奏,光祿寺卿李良少受學於大學士劉健,當劉健在位時,李良為御史,怙勢求榮,因以女許為健孫婦,後李良親歿,載之墓誌云:孫女某許聘脢庵劉公之孫,承學此鐫之於石,不可磨也。及劉健去位,遽爾背盟,託言其女疾革還劉健聘禮,遂改適舉人朱敬。夫義莫重於師禮,莫大於婚士,莫先於廉恥,即李良此事視之,人且不得為,況可為卿在人上乎,宜即罷黜。於是李良不能自安,因養病而去,士論快之。

河東巡鹽

正德八年(1513年),以監察御史巡河東鹽法。運使劉瑜貪而有奧,援遷參政,張士隆劾罷之。革豪右以均商,嚴取曬以美鹽以去其暇。建正學書院,鑿青石槽、開茅津,皆為大衢,車可行。
正德八年冬十月庚申(1513年11月22日),河東巡鹽御史張士隆奏,河東鹽課每年額辦數少,開中數多,以致鹽課並引目俱不能敷。請以見在引目,不拘年分,挨次給領,欠少鹽課,額外從宜撈補,引目移南京戶部刷領,以後暫停開中。戶部議從之。
正德九年(1514年),內宮災,上疏曰:“陛下前有逆瑾之橫,後遭薊盜之亂,既不之警,方且興居無度,昵近非人,積戎醜於禁中,戲干戈於臥內,徹夜燕遊,外見煙燎,內廷大土木,權豪競華侈,親信內臣取貨於外,又扣軍糧,皆名進貢,織造龍幄,科害靡極,鄙猥無聞,使之巡撫納銀,指揮授之政事,盜伏而虜發,民竭而兵罷。守法御史如劉天和則就逮,張璞則死詔獄,閭閻之苦,禍機之畜,皆不知也。今宜痛懲前弊,更宜克慢絕滛,早朝親政,講官說經,師保論道,究精一之傳,考興亡之故,以表天下褒衣博帶之雅,孰與市井狡穢之群,廣廈細旃之樂,孰與邊徼凶危之隊”,不報。

巡按織造

正德十年(1515年),張士隆巡按鳳陽織造。中官史宣酗酒作威,以大括財,荷黃挺二,曰賜棍,有拒令者杖殺之無論。自都御史不敢禁,士隆上疏言之,且列其賄若干。

京師守道

正德十一年(1516年),張士隆還京師,巡按直隸守道事。有張順者,京大猾也,隨中官守雲南,毆門子死,潛回京避之,雲南撫巡移文逮之,急乃出官以二隸押送,至桃源重貨二隸,竊取淮上病丐斃之,二隸告順死,勘實給文歸,巳三年矣。張士隆閱案疑之,密廉之數月,果得順坐殺二人罪。時錢寧大有寵賜姓朱,廖鵬附之,初廖鵬以中官廖堂為兄,守河南,廖鵬兇殘,積金帛如山。既敗又以廖鑾為兄,鎮守陝西,而其子廖鎧,用弗廖二,名振京師,傾財納士夫,自師保元臣相與接席酣飲或至旦。張士隆率其僚疏其罪,且曰:“堂來鑾往,兄甫罷而弟嗣任,鵬內鎧外,父制中而子擅利,鵬毒河南,巳起內盜,鎧毒陝西,必召外虜,朝廷豈無他才,專用一家兩省,亦有何罪,日受百害邪”。鵬、寧大恨,罷職御史。
正德十一年十二月丁巳(1516年12月23日),巡按直隸監察御史張士隆奏,參將石璽,先以失機革任,仍假未繳之敕,擅畜家兵,張大聲勢,其子指揮堅、奎,並改任大寧都司都指揮張憲等,俱大肆豪惡,當以法治之。都察院覆請得旨,璽已致仕勿問,並宥堅罪,惟逮奎、憲等仍以狀聞。
正德十二年春正月戊寅(1517年1月23日),召內閤府部大臣及科道官至左順門,太監蕭敬諭旨,以十三日郊祀畢,駕幸南海子觀獵。六科給事中葉相、十三道御史張士隆等各疏言,君德莫大於敬天,敬天莫嚴於郊祀,今駕出南郊,舉行大禮,六軍屯駐於外,百官駿奔於朝,萬姓快睹於野,顧乃注念盤游,事涉不敬,況今天下諸司朝覲黜陟幽明,尤當以身率之,伏望上答天心,下全國體。聖念郊禮既畢,大駕即旋,以副大小臣民之願,宗社幸甚,疏入皆不報。
正德十二年夏四月庚戌(1517年4月25日),十三道監察御史張士隆等言,陝西鎮守太監廖鑾侄鎧者,已坐罪除名,復冒功為錦衣千戶,狠戾貪淫、假竊威福、招無賴之徒以為爪牙,結罷閒之官以咨謀議,強索民財、盜取官庫、凌辱宗室,庶人子女有受其笞撻者,陝人畏之如狼虎,將官副參而下皆納賄,復恐事敗,乃以氊帳等物進御希寵,由是諸所科索輙指為進御,自陝達京車輛填塞於道,雖飛報邊情者,遇之不得行,又拜巡撫都御史蕭翀為假父,益得恣其所為,跡其虐害陝人者,皆其父鵬害河南之故習也,河南以鵬致亂,今陝西各邊有警,鎧又亂之,萬一虜侵,其外民潰於內,其禍有不可勝言者,是時雖磔鎧於市,其將及乎,乞亟召鑾回,而置鵬、鎧於法,以杜亂階,時六科給事中汪玄錫等亦以為言,皆不報。

鞫獄貶謫

正德十二年十一月庚寅(1517年12月1日),南京六科給事中易瓚等言,御史張士隆、許完、董相、王相、林有年等,或以鞫獄擬斷失當,或以巡部行事少乖,或以疏臣時政詞意過激,俱被收擊,傳之遠邇,罔不驚惶,今隆冬久系,死亡莫測,伏望俯念五臣,雖有一事之誤、一言之過,其心無非各盡忠,懇求單厥職特加,矜貸俾圖自新,不報。
正德十三年二月(1518年3月),降監察御史張士隆、許完為判官,士隆晉州、完定州。初寶坻人薛鳳鳴者,既以罪削仕籍家居,無賴益甚,出入諸貴幸門下,倚憑聲勢,而朱寧通其愛妾,故尤庇之,嘗與弟鳳翔有怨,唆緝事者發其陰事,收詣刑部,當刑部擬有冤,並捕鳳鳴鞫之,鳳鳴使其妾懷狀赴長安門愬屈,因自縊死門者以狀聞,仍坐鳳翔死,而出鳳鳴,狀復連及寶坻知縣周並,在鳳鳴素所仇者數十人,俱逮赴都察院。完與士隆先後治其獄,乃捕鳳鳴等對證,尋釋還職,而鳳鳴久系,寧怒,令鳳鳴女告治獄者偏枉,遂下二人於錦衣衛獄,於是都御史彭澤等亦被旨詰責,具疏引咎,乃鳳鳴諸所仇者盡抵罪,而完、士隆竟降級調外任,時御史周鵷、潘仿,亦嘗治鳳鳴事,俱為所捕,周鵷陰賂朱寧,得贖杖復職,潘仿巡按狹西逾年,代還乃逮問,仍擬調外任,都御史申救始免之。
受此案冤,張士隆、許完俱下獄,閱七月。到任晉州後,張士隆教民耕桑,如齊民要術法,果倍收民富。滹水(即滹hū沱河)決,數縣鹹災,士隆奉台檄,往塞之而成,晉升知州。

守備漢中

正德十六年五月丙辰(1521年6月9日),吏部奏,近奉詔查先朝直言守正降黜並乞歸諸臣,至如監察御史許完、張士隆、知縣周秀,皆以危言觸忤、黜謫廢棄,眾論惜之,謹各具履歷,以聞乞賜優禮愍恤,而復李昆等官以次擢用,昆等復職如故,所未備者令續奏雲。
正值明世宗即位,誅竄奸宄,雪忠臣冤,復士隆為監察御史,所司忌士隆才,仍擬知府,太宰熊峰先生石公曰:“凡官居者悉以資深超用,而謫者罷者猶以淺資拘常調,是佞者常伸而忠常屈也,何以勸後”。乃得漢中守備副使,其地居終南太白間,西南連蜀東,接鄖豫山,嶻嶪羅立,山中長廣數千里,有良田,美隩水泉,沃灌宜牧,多竹木可材,文貍蔚豹可裘,民淘濱河沙得金,大抵逋逃者擅為業,歲貨軍官與通,則吞併弱小藏大盜,伺便出掠,又好報仇殺人,急則生變,朝廷特置都御史鎮之。
張士隆至任,首按軍官殛貪用良。賊有王大、王二、閻仲良,結回回為患,官不敢捕,所在皆立親識,急則投匿,號曰賊主。士隆召王諭之曰:“汝能擒賊即汝功,吾賞若重否,吾率軍焚山,汝等與存者,幾是二者禍福,汝何居見?”士隆備飭語直,怕叩頭曰:“幸公活我”。居數日各獻賊,士隆又取賊賊主怙惡者十家,破滅之遂大安。乃堰響水溉田千畝,立堤防溢。

操勞逝世

嘉靖四年(1525年)又修雲霧水,未成而卒。
由於操勞過度,張士隆積勞成疾,病死在陝西副使任上。雖然士隆客死異地,但他的政績卻足以彪炳史冊。

軼事考略

摯友評價

張士隆與崔銑為同學摯友,崔銑評語為:吾友穎敏天成,書再經目不忘,古人奇文奧旨,覽即通解,明政達變,雖倥傯填委沛然應之,各中理人以欺至片言能折之。尤惡盜吏,嘗曰:“今民貧,官空然天無,歲不生財,財奚往焉”。古雲世有兩不足之病,無兩不足之理,是侵漁者眾而莫之稽也,所至按籍徵實,明入考出,源弊深文皆鉤其情。

家庭軼事

張士隆逝世時,家中還有未嫁妹妹三人。張士隆取兩妻,為良醫副貧,而能舉人難。之配石氏,安陽石釗之女,封孺人,婉順吶。自士隆入官,母夫人率就養,衣自一縷以上弗敢專,俸入大孺人掌之,凡僚內人燕孺人,謝不敢往事,士隆執役如婢,壯年不育,即謀妾於所親。張士隆逡巡者數歲,今子一人,弓女三人,皆妾劉氏子。孺人病癰五年,竟以嘉靖癸未十一月十有八日卒,享年五十。士隆當改葬太孺人父暨母於大孟。

略考世居

明崔銑《洹詞》記載:“仲修世居高平渠南,故號西渠“。高平為村名,屬安陽縣曲溝鎮,分西高平、東高平二村。2002年國務院函復,將曲溝鎮西高平村劃歸安陽市龍安區管轄。曲溝鎮域有萬金渠流經全鎮。
《史記·滑稽列傳》記載:“西門豹即發民鑿十二渠,引河水灌民田“,稱引漳十二渠,又稱西門渠。 東魏天平二年(535年)改建為天平渠,後稱萬金渠。漳水渾濁而渠落淤,歷代清淤復修。1959年修建岳城水庫,建漳南、民有兩渠灌溉,始廢古灌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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