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吉野村慘案

張吉野村,位於平原城西北30里處王村店鄉(今德州市德城區黃河涯鎮張吉野村),東依馬頰河,西傍津浦鐵路,田園肥沃,果林豐茂。明永樂初年,由山西洪洞縣遷來的張、李兩家在這裡繁衍生息世代農桑,用勤勞的雙手把張吉野村建成遠近聞名的富庶、秀麗之鄉。然而,1937年10月17日(農曆九月十九日),毫無人性的侵華日軍,在此製造了一起野蠻的屠、燒慘案,使富庶、秀麗的張吉野村幾成廢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吉野村慘案
  • 時間:1937年10月17日
  • 地點:張吉野村
  • 主要人物:瓦本
1937年10月17日,德州的李家橋護橋據點日軍,因夜間發現該村值更人張希昌吸菸爆出火光,便說是“冒犯皇軍”,搞“軍事偵察”,日軍小隊長瓦本率20餘人沖入村中,先後殺死百姓12人,並縱火燒毀房屋307間,大車11輛,農具200餘件,家具1500餘件及糧食、家禽、衣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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