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勤峰,男,漢族,浙江平湖人,1984年12月出生,2003年7月參加工作,2010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專學歷。曾任平湖市新倉鎮秦沙村村民委員會委員、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
2018年10月31日,平湖市紀委給予張勤峰開除黨籍處分。12月26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判處張勤峰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勤峰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浙江平湖
- 出生日期:1984年12月
- 學歷:中專
人物履歷,所獲榮譽,人物事件,挪用資金,投案自首,開除黨籍,法院審判,
人物履歷
2004年12月至2006年12月,河南偃師武警某部服役;
2006年12月至2008年1月,平湖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隊協警;
2008年1月至2013年8月,平湖市新倉鎮大利村經濟合作社管理委員會委員;
2013年9月至2017年5月,平湖市新倉鎮秦沙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
2017年5月起,平湖市新倉鎮秦沙村村民委員會委員、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
所獲榮譽
張勤峰在村委會工作的七年時間裡,曾連續三年因工作勤懇被評為優秀村幹部。
人物事件
挪用資金
2014年的一天,張勤峰接到了一個徹底改變他人生軌跡的電話。電話中,對方邀請他使用香港的一款用於炒黃金的投資軟體,獲利十分豐厚。之後在短短1年多時間內,張勤峰就損失了幾十萬元,甚至背上了銀行貸款和信用貸款的壓力。
這時候,村里農戶上交的打水費引起了張勤峰的注意。他決定先把這筆錢“借”來用用,這成為挪用村裡的第一筆資金。
接下來,張勤峰便一發不可收拾,打水費、土地流轉款、房屋租賃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款……他先後12次挪用公款和村集體資金總計300餘萬元,立案時尚有190餘萬未能退還。
投案自首
2018年10月,張勤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投案自首,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18年10月,平湖市紀委、監委對平湖市新倉鎮秦沙村村民委員會委員、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張勤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張勤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挪用公款、挪用資金,用於營利活動或填補挪用缺口,數額較大,涉嫌挪用公款、挪用資金犯罪。
張勤峰身為黨員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涉嫌挪用公款、挪用資金犯罪,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平湖市紀委、監委決定給予張勤峰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挪用公款、挪用資金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審查調查期間,張勤峰在本人撰寫的懺悔錄中剖析,由於自己黨性觀念和法律法規意識淡薄,深陷炒股和黃金投資不能自拔,從最開始用個人存款投資虧損到貸款投資,再到最後挪用公款、挪用資金彌補虧空,最終一步一步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