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形式美法則

建築形式美法則

一個建築給人們以美或不美的感受,在人們心理上、情緒上產生某種反應,存在著某種規律。建築形式美法則就表述了這種規律。建築物是由各種構成要素如牆、門、窗、台基、屋頂等組成的。這些構成要素具有一定的形狀、大小、色彩和質感,而形狀(及其大小)又可抽象為點、線、面、體(及其度量),建築形式美法則就表述了這些點、線、面、體以及色彩和質感的普遍組合規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築形式美法則
  • 外文名:principle of architectural form
  • 特點:點、面、體以及色彩的組合規律。
  • 特點:抽象的一致性
體現方面,發展情況,相關套用,變化與統一,對比與和諧,比例與尺度,對稱與均衡,節奏與韻律,空白與虛實,

體現方面

建築體形的幾何關係
古代一些美學家認為圓、正方形、正三角形這樣一些簡單、肯定的幾何形狀具有抽象的一致性,是統一和完整的象徵,因而可以引起人們的美感。現代建築師勒·柯布西耶也稱讚這些簡單的幾何形狀是美的體形,因為它們可以清晰地辨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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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抽象的一致性,就是指這些形狀有確定的幾何關係。例如圓周上的任意一點距圓心的長度是相等的,圓周的長度是直徑的π倍;正方形或正立方體的各邊相等,相鄰的邊互相垂直;正三角形的三條邊等長,三個角相等,頂端處於對邊的中線上。這些形狀既然有明確、肯定的幾何關係,就可以避免任意性。這種觀點對建築構圖影響很大。古代許多優秀建築作品不論是平面形狀、體形組合,乃至細部處理,都以上述幾種簡單的幾何圖形作為構圖的依據,從而獲得了高度的完整統一性。圖1是羅馬萬神廟的圓形平面,羅馬聖彼得大教堂的方形平面。後來雖然突破古典建築形式,出現了多種不規則的構圖法則,但有時仍然藉助於簡單幾何圖形來達到構圖上的完整統一。建築形式美法則
主和從
古希臘哲學家 赫拉克利特發現,自然界趨向於差異的對立。他認為協調是差異的對立產生的,而不是由類似的東西產生的。例如植物的乾和枝,花和葉,動物的軀幹和四肢等,都呈現出一種主和從的差異。這就啟示人們:在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中,各個組成部分是不能不加以區別的,它們存在著主和從、重點和一般、核心和外圍的差異。建築構圖為了達到統一,從平面組合到立面處理,從內部空間到外部體形,從細部處理到群體組合,都必須處理好主和從、重點和一般的關係。在一些採用對稱構圖的古典建築中,對此作了明確的處理,如圖2是A.帕拉第奧設計的圓廳別墅(上為透視圖,下為平面圖)。現代強調形式必須服從功能的要求,反對盲目追求對稱,出現了各種不對稱的組合形式,雖然主從差異不象古典建築那樣明顯,但還是力求突出重點,區分主從,以求得整體的統一。國外一些建築師常用的“趣味中心”一詞,指的就是整體中最富有吸引力的部分,如圖3美國亞特蘭大桃樹中心廣場旅館中庭。一個整體如果沒有比較引人注目的焦點──重點或核心,會使人感到平淡、鬆散,從而失掉統一性。
對比和微差
建築要素之間存在著差異,對比是顯著的差異,微差則是細微的差異。就形式美而言,兩者都不可少。對比可以借相互烘托陪襯求得變化,微差則借彼此之間的協調和連續性以求得調和。沒有對比會產生單調,而過分強調對比以致失掉了連續性又會造成雜亂。只有把這兩者巧妙地結合起來,才能達到既有變化又諧調一致。對比在建築構圖中主要體現在不同度量、不同形狀、不同方向、不同色彩和不同質感之間。
不同度量之間的對比  在空間組合方面體現最為顯著。兩個毗鄰空間,大小懸殊,當由小空間進入大空間時,會因相互對比作用而產生豁然開朗之感。中國古典園林正是利用這種對比關係獲得小中見大的效果。各類公共建築往往在主要空間之前有意識地安排體量極小的或高度很低的空間,以欲揚先抑的手法突出、襯托主要空間。 不同形狀之間的對比和微差  在建築構圖中,圓球體和奇特的形狀比方形、立方體、矩形和長方體更引人注目。利用圓同方之間、穹窿同方體之間、較奇特形狀同一般矩形之間的對比和微差關係,可以獲得變化多樣的效果。如不萊梅的高層公寓用有微差變化的扇形單元組成了整體和諧的構圖。
不同方向之間的對比  即使同是矩形,也會因其長寬比例的差異而產生不同的方向性,有橫向展開的,有縱向展開的,也有豎向展開的。交錯穿插地利用縱、橫、豎三個方向之間的對比和變化,往往可以收到良好效果。
直和曲的對比  直線能給人以剛勁挺拔的感覺,曲線則顯示出柔和活潑。巧妙地運用這兩種線型,通過剛柔之間的對比和微差,可以使建築?>構圖富有變化。西方古典建築中的拱柱式結構,中國古代建築屋頂的舉折變化都是運用直曲對比變化的範例。現代建築運用直曲對比的成功例子也很多。特別是採用殼體或懸索結構的建築,可利用直曲之間的對比加強建築的表現力。
虛和實的對比  利用孔、洞、窗、廊同堅實的牆垛、柱之間的虛實對比將有助於創造出既統一和諧又富有變化的建築形象。
色彩、質感的對比和微差  色彩的對比和調和,質感的粗細和紋理變化對於創造生動活潑的建築形象也都起著重要作用。
均衡和穩定
處於地球重力場內的一切物體只有在重心最低和左右均衡的時候,才有穩定的感覺。如下大上小的山,左右對稱的人等。人眼習慣於均衡的組合。通過建築的實踐使人們認識到,均衡而穩定的建築不僅實際上是安全的,而且在感覺上也是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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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稱均衡  對稱本身就是均衡的。由於中軸線兩側必須保持嚴格的制約關係,所以凡是對稱的形式都能夠獲得統一性。中外建築史上無數優秀的實例,都是因為採用了對稱的組合形式而獲得完整統一的。中國古代的宮殿、佛寺、陵墓等建築,幾乎都是通過對稱布局把眾多的建築組合成為統一的建築群。在西方,特別是從文藝復興到19世紀後期,建築師幾乎都傾向於利用均衡對稱的構圖手法謀求整體的統一。 不對稱均衡  由於構圖受到嚴格的制約,對稱形式往往不能適應現代建築複雜的功能要求。現代建築師常採用不對稱均衡構圖。這種形式構圖,因為沒有嚴格的約束,適應性強,顯得生動活潑。在中國古典園林中這種形式構圖套用已很普遍。
動態均衡  對稱均衡和不對稱均衡形式通常是在靜止條件下保持均衡的,故稱靜態均衡。而旋轉的陀螺,展翅的飛鳥,奔跑的走獸,所保持的均衡,則屬於動態均衡。現代建築理論強調時間和空間兩種因素的相互作用和對人的感覺所產生的巨大影響,促使建築師去探索新的均衡形式──動態均衡。例如把建築設計成飛鳥的外形、螺旋體形,或採用具有運動感的曲線等,將動態均衡形式引進建築構圖領域。
穩定  同均衡相聯繫的是穩定。如果說均衡著重處理建築構圖中各要素左右或前後之間的輕重關係的話,那么穩定則著重考慮建築整體上下之間的輕重關係。西方古典建築幾乎總是把下大上小、下重上輕、下實上虛奉為求得穩定的金科玉律。隨著工程技術的進步,現代建築師則不受這些約束,創造出許多同上述原則相對立的新的建築形式。
韻律和節奏
自然界中的許多事物或現象,往往由於有秩序地變化或有規律地重複出現而激起人們的美感,這種美通常稱為韻律美。例如投石入水,激起一圈圈的波紋,就是一種富有韻律的現象。蜘蛛結的網,某些動物(包括昆蟲)身上的斑紋,樹葉的脈絡也是富有韻律的圖案。有意識地模仿自然現象,可以創造出富有韻律變化和節奏感的圖案,韻律美在建築構圖中的套用極為普遍。古今中外的建築,不論是單體建築或群體建築,乃至細部裝飾,幾乎處處都有套用韻律美造成節奏感。無怪有人把建築比喻作“凝固的音樂”。表現在建築中的韻律可分為下述四種。 連續韻律  以一種或幾種組合要素連續安排,各要素之間保持恆定的距離,可以連續地延長等,是這種韻律的主要特徵。建築裝飾中的帶形圖案,牆面的開窗處理,均可運用這種韻律獲得連續性和節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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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變韻律  重複出現的組合要素在某一方面有規律地逐漸變化,例如加長或縮短,變寬或變窄,變密或變疏,變濃或變淡等,便形成漸變的韻律。古代密檐式磚塔由下而上逐漸收分,許多構件往往具有漸變韻律的特點。
起伏韻律  漸變韻律如果按照一定的規律使之變化如波浪之起伏,稱為起伏韻律。
交錯韻律  兩種以上的組合要素互相交織穿插,一隱一顯,便形成交錯韻律。簡單的交錯韻律由兩種組合要素作縱橫兩向的交織、穿插構成;複雜的交錯韻律則由三個或更多要素作多向交織、穿插構成。現代空間網架結構的構件往往具有複雜的交錯韻律。
比例和尺度
諧調的比例可以引起人們的美感。公元前6世紀,古希臘的畢達哥拉斯學派認為萬物最基本的原素是數,數的原則統攝著宇宙中心的一切現象。這個學派運用這種觀點研究美學問題:在音樂、建築、雕刻和造型藝術中,探求什麼樣的數量比例關係能產生美的效果。著名的“黃金分割”就是這個學派提出來的。在建築中,無論是組合要素本身,各組合要素之間以及某一組合要素與整體之間,無不保持著某種確定的數的制約關係。這種制約關係中的任何一處,如果越出和諧所允許的限度,就會導致整體比例失調。至於什麼樣的比例關係能產生和諧並給人以美感,則眾說紛紜。
模數比例  一種看法是,只有簡單而合乎模數的比例關係才易於辨認,因而是和諧和美的。從這種基本觀點出發,認定象圓形、正方形、正三角形等具有確定數量制約關係的幾何形狀可以當作判別比例關係的標準和尺度。至於長方形,它的長和寬可以有不同的比,就存在一個什麼是最佳比的問題。經過長期的探索發現,長寬比為 1:1.618的長方形最為理想。這就是模數比例中的黃金分割原理。
相同比率  還有一種看法認為,若干毗鄰的矩形,如果它們的對角線互相平行或垂直,就是說它們都是具有相同比率的相似形,一般可以產生和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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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度體系  現代建築師勒·柯布西耶把比例和尺度結合起來研究,提出“模度體系”。從人體的三個基本尺寸(人體高度1.83米,手上舉指尖距地2.26米,肚臍至地1.13米)出發,按照黃金分割引出兩個數列:“紅尺”和“藍尺”,用這兩個數列組合成矩形格線,由於格線之間保持著特定的比例關係,因而能給人以和諧感。
理性的比例  還有人認為良好的比例關係不能單純按抽象的幾何關係來確定。他們強調功能要求、結構、材料以及民族文化傳統都會對構成良好的比例發生影響。良好的比例不單是直覺的產物,並且還應當符合理性的。
尺度  同比例相聯繫的是尺度。比例主要表現為整體或部分之間長短、高低、寬窄等關係,是相對的,一般不涉及具體尺寸。尺度則涉及具體尺寸。不過,尺度一般不是指真實的尺寸和大小,而是給人們感覺上的大小印象同真實大小之間的關係。雖然按理兩者應當是一致的,然而在實踐中卻可能出現不一致。如果兩者一致,意味著建築形象正確反映建築物的真實大小。如果不一致,可能出現兩種情況:一是大而不見其大──實際很大,但給人印象並不如真實的大;二是小而不見其小──本身不大,卻顯得大。兩者都叫作失掉了應有的尺度感。經驗豐富的建築師也難免在尺度上處理失誤。問題在於人們很難準確地判斷建築物體量的真實大小。通常只能依靠組成建築的各種構件來估量整體的大小,如果這些構件本身的尺寸超越常規(人們習以為常的大小),就會造成錯覺,而憑藉這種印象去估量整體,對建築真實大小判斷就難以準確了。建築中一些構件如欄桿、扶手、坐凳、台階等,因有功能要求,尺寸比較確定,有助於正確顯示出建築物的整體尺度感。一般說來,建築師總是力圖使觀賞者所得到的印象同建築物的真實大小一致,但對於某些特殊類型的建築如紀念性建築,則往往通過尺度處理,給人以崇高的尺度感。對於庭園建築,則希望使人感到小巧玲瓏,產生一種親切的尺度感。這兩種情況,雖然產生的感覺同真實尺度之間不盡吻合,但為了實現某種藝術意圖是被允許的。
重複和再現
在音樂中某一主旋律的重複或再出現,通常有助於整個樂曲的和諧統一。在建築中,往往也可以借某一母題的重複或再現來增強整體的統一性。隨著建築工業化和標準化水平的提高,這種手法已得到愈來愈廣泛的運用。一般說來,重複或再現總是同對比和變化給合在一起,這樣才能獲得良好的效果。凡對稱都必然包含著對比和重複這兩種因素。中國古代建築中常把對稱的格局稱為“排偶”,偶是成對的意思,也就是兩兩重複地出現。西方古典建築中某些對稱形式的建築平面,表現出下述特點:沿中軸線縱向排列的空間,力圖變換形狀或體量,借對比求變化;而沿中軸線橫向排列的空間,則相應地重複出現。這樣,從全局來看,既有對比和變化,又有重複和再現,從而把互相對立的因素統一在一個整體之中,同一種形式的空間如果連續多次或有規律地重複出現,還可以造成一種韻律節奏感。如哥德式教堂中央部分就是由不斷重複同一形式的尖拱拱肋結構屋頂所覆蓋的空間,而獲得優美的韻律感。現代一些住宅、公共建築等也每每有意識地選擇同一形式的空間作為基本單元,通過有組織的重複取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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滲透和層次
西方古典建築多為磚石結構,各個房間多為六面體的閉合空間,很少有連通的可能。近代技術的進步和新材料的不斷出現,特別是框架結構取代磚石結構,為自由靈活地分隔空間創造了條件,從而對空間自由靈活“分隔”的概念代替傳統的把若干個六面體空間連成整體的“組合”概念。這樣,各部分空間互相連通、貫穿、滲透,呈現出極其豐富的層次變化。所謂“流動空間”正是對這種空間所作的形象的概括。中國古典園林中的借景就是一種空間的滲透。“借”是把彼處的景物引到此處來,以獲得層次豐富的景觀效果。“庭院深深深幾許”就是描述中國古典庭園所獨具的幽深境界。近年來國外一些公共建築,更加注意空間的滲透,不僅考慮到同一層內若干空間的相互滲透,,而且通過樓梯、夾層的處理,造成上下多層空間的相互穿插滲透,以豐富層次變化。
空間序列
建築是三度空間的實體,不能一眼就看到它的全部,只有在連續行進的過程中,從一個空間到另一個空間,才能逐次看到它的各個部分,最後形成整體印象。逐一展現的空間變化必須保持連續關係。觀賞建築不僅涉及空間變化,同時還涉及時間變化。組織空間序列就是把空間的排列和時間的先後兩種因素考慮進去,使人們不單在靜止的情況下,而且在行進中都能獲得良好的觀賞效果,特別是沿著一定的路線行進,能感受到既和諧一致,又富於變化。建築形式美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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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北京紫禁城宮殿中軸線的空間序列組織中可看到:經金水橋進天安門空間極度收束,過天安門門洞(A)又復開敞。接著經過端門至午門(B)則是兩側朝房夾道,形成深遠狹長的空間,至午門門洞空間再度收束。過午門穿過太和門(C),至太和殿前院,空間豁然開朗,達到高潮。往後是由太和殿、中和殿(D)、保和殿(E)組成的“前三殿”,接著是“後三殿”,同前三殿保持著大同小異的重複,猶如樂曲中的變奏。再往後是御花園(F)。至此,空間的氣氛為之一變──由雄偉莊嚴而變為小巧、寧靜,表示空間序列的終了。空間序列有兩種類型:呈對稱、規整的形式;呈不對稱,不規整的形式。前者莊嚴而肅穆,後者活潑而富有情趣。各種建築可按功能要求和性格特徵選擇適宜的空間序列形式。空間序列組織就是綜合運用對比、重複、過渡、銜接、引導一系列處理手法,把單個的,獨立的空間組織成一個有秩序、有變化、統一完整的空間集群。
高潮和收束  沿主要人流路線逐一展開的空間序列不僅要有起伏、抑揚,要有一般和重點,而且要有高潮。沒有高潮的空間序列,會顯得鬆散而無中心,無從引起情緒上的共鳴。與高潮相對的是收束。完整的空間序列,要有放有收。只收不放勢必使人感到壓抑和沉悶,只放不收則會流於鬆弛和空曠。沒有極度的收束,即使主體空間再大,也不足以形成高潮。
過渡和銜接  人流所經的空間序列應當完整而連續。進入建築是序列的開始,要處理好內外空間的過渡關係,把人流由室外引導至室內,使之既不感到突然,又不感到平淡。出口是序列的終結,不可草率從事,應當善始善終。內部空間之間應有良好的銜接關係,在適當的地方還可以插進一些過渡性小空間,起收束作用,並加強序列的節奏感。對人流轉折處要認真對待。可用引導與暗示的手法來提醒人們:是轉彎的時候了,並明確指出前進的方向。轉折要顯得自然,保持序列的連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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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連續變化的空間序列中,某一種空間形式的重複和再現,有利於襯托主要空間(重點、高潮)。如果在高潮前,重複一些空間形式,可為高潮的到來作好準備。

發展情況

建築形式美法則是隨著時代發展的。為了適應建築發展的需要,人們總是不斷地探索這些法則,注入新的內容。20世紀20年代在蘇聯出現的“構成主義”學派,雖然在當時沒有流行開來,但“構成”這一概念,經過不斷地充實、提煉和系統化,幾乎已經成為一切造型藝術的設計基礎。其原則、手法也可為建築創造借鑑。W.格羅皮烏斯創辦的包浩斯學校,一反古典學院派的教學方法,致力於以新的方法來培養建築師,半個多世紀以來,在探索新的建築理論和創作方法方面,取得長足的進展。傳統的構圖原理一般只限於從形式本身探索美的問題,顯然有局限性。因此現代許多建築師便從人的生理機制、行為、心理、美學、語言、符號學等方面來研究建築創作所必須遵循的準則。儘管這些研究都還處於探索階段,但無疑會對建築形式美法則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相關套用

形式美法則在建築表現中的套用建築表現與其他藝術設計一樣,同樣是依賴視覺感受的藝術形式。視覺語言在建築表現中無處不見,從配景選擇、色彩搭配、技術運用等給視覺帶來的衝擊力,到創意的切入等等都遵循著藝術創作的一般規律。
在西方自古希臘時代就有一些學者與藝術家提出了美的形式法則的理論,時至今日,形式美法則已經成為現代設計的理論基礎知識。形式美的法則是人類在創造美的形式、美的過程中對美的形式規律的經驗總結和抽象概括。探討形式美的法則,是所有設計學科共通的課題。
建築表現的形式美法則主要包括:變化與統一、對比與和諧、比例與尺度、對稱與均衡、節奏與韻律、空白與虛實。

變化與統一

變化體現了各種事物的千差萬別,統一則體現了各種事物的共性和整體聯繫。變化統一反映了客觀事物本身的特點,即對立統一規律。在建築表現的作品中,豐富的素材和色彩、表現手法的多樣化可豐富作品的藝術形象,但這些變化必須達到高度統一,使其統一於一個中心的視覺形象(一般是主題建築),這樣才能構成一種有機整體的形式。
圖1-01是一幅建築表現的夜景作品,從色彩上分析主色是統一的冷色調藍色,輔助色是用在建築光感較強部分的暖黃色以及遠處天空紅紫色的霞光。從大的色彩關係方面來分析,遠處天空紅紫色在色相環上屬於主色調藍色的鄰近色,於天空上半部分的藍色有很好的融合與過度,豐富了畫面的色彩關係。建築內部由於人照光源的作用下呈現出的暖黃色在色相環屬於主色調藍色的互補色,在視覺感受中猶如黑夜裡的一團火焰,極為耀眼奪目,很容易成為第一視覺中心,把觀眾的目光很快的從整幅圖面吸引到我們主要表現的建築上來。
建築形式美法則建築形式美法則
任何一幅建築表現作品其構成整體風格的多個局部變化之間必須有機聯繫,作品的美感是從統一的整體效果中感受到的。主從關係是整體局部之間的法則。如果各部分不分主次,同等對待,或者競相突出自己,都會破壞整體畫面的完整統一性,會流於鬆散、單調和雜亂。

對比與和諧

對比就是使一些可比成分的對立特徵更加明顯,更加強烈,和諧就是使各個部分或因素之間相互協調。在建築表現的作品中,對比與和諧,通常是某一方面居於主導地位。 對比與和諧反映了矛盾的兩種狀態,對比是在差異中趨於對立,和諧是在差異中趨於一致。
在建築表現中常用一些表現手法來突出主題建築、豐富整體畫面,常用的如明暗的對比,虛實的對比,冷暖的對比等。但過於生硬的對比可能會使畫面有些鬆散,所以我們有會用一些方法讓對比中略有調和,使畫面更加完整。
對比與和諧是相對的,是對立統一的藝術手段,不是簡單數值上的差異,而是以人的視覺感受為依據。對比與和諧相輔相成,過分的對比會太強烈、刺激;而過分的和諧又會平庸、單調。在建築表現的設計運用中要注意對比與和諧的適度,要求鮮明而不刺激,調和而不平淡。從形式構圖上講,對比要求集中,多體現在畫面主題和特彆強調的點、線和小的塊面上,和諧則體現在畫面的整體照應之中。

比例與尺度

比例是部分與部分或部分與全體之間的數量關係。它是精確詳密的比率概念。人們在長期的生產實踐和生活活動中一直運用著比例關係,並以人體自身的尺度為中心,根據自身活動的方便總結出各種尺度標準,體現於衣食住行的器用和工具的製造中。比如早在古希臘就已被發現的至今為止全世界公認的黃金分割比1:1.618正是人眼的高寬視域之比。恰當的比例則有一種諧調的美感,成為形式美法則的重要內容。美的比例是平面構圖中一切視覺單位的大小,以及各單位間編排組合的重要因素。
建築表現是把不同的素材和建築編排組合在一起,這樣就形成了不同的建築效果圖,各種素材的面積與體積大小的比例、數量多少的比例,一定要符合尺度,給人以美的感受,如果比例失調,就破壞了美的秩序和規律,造成作品的失敗。
比例是指一件事物整體與局部及局部與局部之間的關係,一切造型藝術都存在比例是否和諧的問題。和諧的比例可以引起人們的美感,使總的組合有明顯理想的藝術表現力。美好的構成都有適度的比例與尺度,即構成的各部分之間,部分與整體之間的關係要符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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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稱與均衡

對稱是同形同量的形態,如果用直線把畫面空間分為相等的兩部分,它們之間不僅質量相同,而且距離相等.中外很多古代建築、教堂、廟宇、宮殿等都以“對稱”為美的基本要求.對稱的構成能表達秩序、安靜和穩定、莊重與威嚴等心理感覺,並能給人以美感。
均衡是同量不同形的形態,是指在特定空間範圍內,形式諸要素之間保持視覺上力的平衡關係。均衡是根據形象的大小、輕重、色彩及其他視覺要素的分布作用於視覺判斷的平衡。平面構圖上通常以視覺中心(視覺衝擊最強的地方的中點)為支點,各構成要素以此支點保持視覺意義上的力度平衡
對稱的事物基本上是均衡的.也有些畫面並不一定對稱,但它仍然很美,那就是因為它還符合“均衡”的法則。
就是一幅運用均衡法則的畫面,可以看出我們著力表現的是圖面的左側,這裡的建築離我們的視點最近,可以比較清楚的觀察到其具體的細節,所以我們在這裡添加了豐富的視覺元素。隨著建築不斷地向右延伸,離視點越來越遠,根據近大遠小、近實遠虛、近暗遠明的空間透視關係,建築越來越小、視覺元素越來越虛、光感越來越強,畫面右側給人的視覺感受就比左側偏輕。造成了畫面左右兩側構圖的不平衡感,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在畫面右側天空大量留白的部分添加了一個掛角樹,就很好地補充了畫面構圖的平衡感。

節奏與韻律

節奏與韻律是音樂中的辭彙。節奏是指音樂中音響節拍輕重緩急有規律的變化和重複,韻律是在節奏的基礎上賦予一定的情感色彩。前者著重運動過程中的形態變化,後者是神韻變化給人以情趣和精神上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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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築表現中,節奏指一些元素的有條理的反覆、交替或排列,使人在視覺上感受到動態的連續性,就會產生節奏感。
節奏是韻律形式的純化,韻律是節奏形式的深化,節奏富於理性,而韻律則富於感性。韻律不是簡單的重複,它是有一定變化的互相交替,是情調在節奏中的融合,能在整體中產生不尋常的美感。
韻律是構成要素連續反覆所造成的抑揚調子,具有感情的因素。韻律能給人情趣,滿足人的精神享受,它在建築表現中的重要作用是能使形式產生情趣,具有抒情意味。韻律能增強我們設計作品的感情因素和感染力,引起共鳴,產生美感,開闊藝術的表現力,所以我們在節奏與韻律法則的運用中要相輔相成。

空白與虛實

空白的處理也就是畫面的空間設計。有的朋友剛開始做建築表現時總想把版面“充分利用”,總想把素材安排得滿滿的,認為畫面留有空間是一種浪費。其實這種龐雜堵塞的構圖往往使人望而生畏,留不下一點印象。空間在構圖上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這種構圖上的“少”,卻是效果上的“多”。空間也能引起人們的注意,使人產生興趣,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從而最大限度地達到傳播目的。
虛實作為一種表現形式是為深化主題服務的。畫面構成中必須有虛有實,虛實呼應。畫面的主體建築要“實”,陪體建築和背景要“虛”,“虛”是為了突出“實”,應該藏虛露實,賓虛主實,不能平均處理。
在對主要的形式美法則進行了簡要分析之後,需要說明的是形式美的法則雖已形成一些規律性的審美特性,但卻不是固定不變的,更不是僵死的法則。隨著時代的發展,形式美的法則也會不斷發展變化。我們必須結合表現的主題及創意的要求加以運用,使之有助於美的創造,而不要因這些法則拘束了美的創造。
形式美法則是藝術形式的一般法則,它是形式構成的規律。形式美和傳播信息內容是統一的,是為內容服務的,可增強作品的感染力,使人們在閱讀作品的過程中享受美的信息,產生吸引人注目的引導作用。形式美以不同的形式展示和表現事物對象的存在,無論是具體的直接可感的形式,還是比較抽象的形式,都能給內容賦彩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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