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專項資金

建築企業專項資金是建築企業在基本生產業務以外,根據國家政策、制度和規定在企業內部建立的各種具有專門來源和特定用途的資金。按其來源分為專用基金、特種基金和專項撥款。專用基金是企業內部形成的自有資金,它是按照國家規定從建築產品成本中提取和稅後留利轉入的基金。它包括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職工福利基金、生產發展基金、新產品試製基金、後備基金等;特種基金是按照國家規定通過工程價款結算向發包單位收取並具特定用途的基金。

它包括臨時設施包乾基金和勞保基金; 專項撥款是指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撥給企業用於特定用途的款項。企業建立的各項專用基金有利於建築企業生產事業的發展,充分調動企業、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反映和監督企業各項專用基金的形成與使用情況,應設定“專用基金”、“特種基金”等帳戶並按各項專用基金、特種基金的不同來源和用途分設明細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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