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寵(?-106),沛國洨縣(今安徽固鎮)人。先祖世習律令,寵傳其家業。初為州郡吏,後辟司徒府,掌獄訟,斷案公平。遷尚書,上書要求去煩苛,行寬政,被章帝採納...
到東漢和帝時﹐廷尉陳寵說當時死罪六百一十條﹐耐罪一千六百九十八條﹐贖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條。從西漢到東漢﹐儘管有人一再提出刪削律令條文的建議﹐但...
劉肇當政時期,在法制上主張寬刑,他任用的掌管刑獄的廷尉陳寵,便是一個富於同情心的仁愛之人,每次斷案,都依據經典,而“務從寬恕”。 [25] ...
因此,東漢的法律仍是科條無限,龐雜煩苛。章帝在廷尉陳寵的建議下,準備對律令進行一次大的刪改,但旋即陳寵被免職,此事也未施行。
劉肇當政時期,在法制上主張寬刑 [20] ,他任用的掌管刑獄的廷尉陳寵,便是一個富於同情心的仁愛之人,每次斷案,都依據經典,而“務從寬恕”。 [21] ...
決疑平法,務在哀鰥寡,罪疑從輕”[3](《於定國傳》);東漢和帝時的廷尉陳寵“數議疑獄,常親自為奏,每附輕典,務從寬恕,帝輒從之”[12](《陳寵傳》)。
劉肇當政時期,在法制上主張寬刑,他任用的掌管刑獄的廷尉陳寵,便是一個富於同情心的仁愛之人,每次斷案,都依據經典,而“務從寬恕”。[25] 劉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