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體育局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延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方案》(延市發〔2010〕6號),設立延安市體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體育局
  • 所屬地區:延安市
  • 屬性:政府機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附則,地圖信息,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活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關於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體育管理工作的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全市體育體制改革,制定體育發展戰略,編制全市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組織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監督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負責國民體質監測工作和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促進多元化公共體育服務。
(四)負責全市競技體育的管理工作;設定體育運動項目,歸口管理業餘訓練工作;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加強體育後備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體育科學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廣;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五)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開發體育市場,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體育彩票的發行和管理工作。
(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體育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政秘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局機關黨政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外事和各類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勞資及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承辦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核和管理;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全市體育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體育法規宣傳,承辦行政複議和應訴事項;負責機關財務報帳、本系統國有資產監管、離退休人員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二)社會體育科
擬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推行全民健身計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監督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和管理,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社區體育、行業體育、老年人體育和殘疾人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負責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建設、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管理工作。
(三)競賽訓練科
擬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研究和平衡全市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指導體育訓練、競賽、運動隊伍建設和教練員崗位培訓工作;組織全市單項競賽和綜合性運動會競賽工作,組織參加全省綜合性運動會;管理、檢查業餘訓練,加強體育後備人才隊伍建設;制定市級體育競賽制度,統籌協調重大賽事的競賽組織工作;組織實施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組織競技體育科技研究的攻關和成果推廣;負責體育裁判員、運動員的管理工作;負責等級裁判員、運動員的申報、審批和管理工作。
(四)體育產業科
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制定體育服務管理實施辦法;負責管理體育市場,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指導體育基本設施建設工作;負責體育彩票發行和管理工作;承擔體育產業產品的開發和利用,參與體育紀念品、體育廣告策劃等工作;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和公共體育設施監督管理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4名。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地圖信息

地址:陝西省延安市寶塔區為民服務中心內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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