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廣告審查和監管工作的通知

2010年2月12日,廣電總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影視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廣播電視局,中央三台、電影頻道節目中心、中國教育電視台發出《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廣告審查和監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說,《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廣電總局61號令)和《廣電總局關於加強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和居家購物節目管理的通知》(廣發〔2009〕71號)正式實施以來,大多數播出機構執行情況良好,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秩序明顯好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廣告審查和監管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10年2月12日
  • 發布單位:廣電總局
  • 文號:廣發〔2009〕71號
但仍有少數播出機構無視總局規定,仍存在播出宣傳提高性功能的產品廣告,或者電視購物短片廣告使用主持人“叫賣”宣傳等違規問題,在社會上引起了不良反映。為將總局61號令等規定切實貫徹到位,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堅決禁止涉性廣告。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加強廣告內容的審檢工作,確保導向正確,堅決抵制並自行清理宣傳壯陽、提高性功能的醫療、藥品、保健品、醫療器械等不良廣告。對仍違規播出的,一經發現,總局將直接給予暫停商業廣告播出的嚴肅處理,並向社會公開曝光。
二、加強電視購物短片廣告的審查把關。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嚴格按照61號令和71號檔案要求,加強對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內容的審查把關,要做到:(1)不得使用主持人作宣傳;(2)不得以“叫賣式”誇張配音、語調、動作等宣傳商品;(3)不得使用新聞報導、新聞採訪等形式以及新聞素材、資料等宣傳商品。
三、做好電視購物短片廣告投放企業的資質審驗工作。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按照71號檔案要求,認真審驗投放電視購物短片廣告的購物企業資質和條件。對符合要求的企業,應按程式報當地省級廣電行政部門備案;對不符合條件或者未備案的企業,一律不得接受其提供的電視購物短片廣告。省級廣電行政部門應將備案情況於每月5日前報總局傳媒司備案。總局將根據各省備案情況核查後,集中向社會公示。
四、做好春節期間廣告播出監管工作。為確保春節期間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的良好秩序,為廣大民眾營造一個和諧喜慶的節日氣氛,各級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要做好春節期間監管工作,嚴格依據總局61號令、71號檔案和本通知的要求,重點監管廣告播出時長、影視劇插播廣告、掛角廣告、遊動字幕廣告、醫藥廣告、電視購物短片廣告等民眾關心的問題,發現違規,及時查處。對屢次違規或者違規情節嚴重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轉播、傳輸機構,應依法給予通報批評,暫停商業廣告播出等嚴肅處理,並向社會公告,接受廣大民眾的監督。
總局將繼續加強對全國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轉播、傳輸機構的監管,對違規情節嚴重的機構,將直接給予下發《違規播放廣告整改通知單》、全國通報批評、暫停商業廣告播出,直至撤銷其頻率(道)許可證等處理,並向社會公開曝光。
請接本通知後,立即轉發相關單位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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