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終身教授管理辦法(試行)

為加強重點學科建設,穩定和吸引領軍人才,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桂發〔2004〕14號),對部分高層次領軍人才實行終身教授制度。2011年12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桂政辦發〔2011〕224號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終身教授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共11條,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終身教授管理辦法(試行)
  • 類型:法令
  • 簽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 歷史號令:224號
  • 時間: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適應範圍:廣西壯族自治區
發布時間,辦法內容,附屬檔案,

發布時間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辦法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重點學科建設,穩定和吸引領軍人才,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桂發〔2004〕14號),對我區部分高層次領軍人才實行終身教授制度。
第二條 我區實行的終身教授制度,是指經批准聘任後,沒有聘期限制,承擔相應的工作職責,享受相應的終身教授補助待遇的制度。
第三條 下列人員可聘任為終身教授:
(一)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可直接聘任為終身教授;
(二)全職八桂學者任滿一屆以上,經考核合格的,可聘任為終身教授;
(三)屬於專業技術二級崗位及以上的高級專家,在我區工作滿3年以上,符合高級專家延長退休年齡的基本條件,曾在我區重點學科創立、建設和發展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也可以聘任為終身教授。
第四條 聘任終身教授,應當由專家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終身教授聘任審批表》,並且按幹部管理許可權進行審核後,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
第五條 終身教授每月享受不低於當月本人工資總額10%的補助,所需經費按原工資發放渠道解決。
第六條 終身教授應當履行相應崗位的職責, 承擔相應的教學、科研等任務;在學科建設方面,充分發揮學科帶頭人或學術帶頭人作用;注重培養和扶持青年人才的成長,加強學術梯隊建設。
第七條 終身教授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不占單位編制,不占單位經核准的專業技術崗位數額。
第八條 終身教授擔任行政領導職務或管理職務的,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應當免去其行政領導職務或管理職務,並辦理相應的編制和專業技術崗位核減手續。特殊情況經過任免機關批准的除外。
第九條 終身教授因違法違紀被處理的,經所在單位提出,報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准,自違法違紀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取消其終身教授資格及相應待遇。
第十條 終身教授喪失工作能力的,一般應為其辦理退休手續。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附屬檔案

廣西壯族自治區終身教授聘任審批表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職務

職稱

學 歷
學 位

專業

本人意見

參加工作時間

專業技術崗位及工資額

健康狀況

近幾年來從事的主要工作及完成的情況

申請為終身教授的主要理由(附相應證明材料)

呈報單位
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審批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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