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部分行政機構轉為經濟實體後名稱問題的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部分行政機構轉為經濟實體後名稱問題的通知》是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1995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粵府辦〔1995〕14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和的通知》(粵發〔1994〕11號),省直部分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政性公司將轉為經濟實體。鑒於部分經濟實體組建方案尚未確定,為保持工作連續性,省人民政府決定先行確定經濟實體名稱,現通知如下:
一、原省二輕工業廳、省鄉鎮企業管理局行政職能劃出後,改名為省二輕工業集團公司、省鄉鎮企業集團公司,原省農墾總局改名為省農墾集團公司。
二、原省電子工業局、省航務管理局、省建材工業局、省食品辦、省畜牧局行政職能劃出後,改名為省電子工業總公司、省航運總公司、省建材工業總公司、省食品工業總公司、省畜牧總公司。
三、省煤炭工業總公司、省冶金工業總公司、省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省物資集團公司名稱不變。
四、上述單位名稱,待經濟實體轉制方案確定後,再按《公司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商規範註冊登記。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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