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荔灣區城市管理局

根據《中共荔灣區委辦公室荔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荔辦〔2009〕17號),設立廣州市荔灣區城市管理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荔灣區城市管理局
  • 外文名:Guangzhou City, Liwan District City Administration Bureau
  • 所屬地區:廣州市荔灣區
  • 檔案批號:荔辦〔2009〕17號
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地圖信息,

職能

一、廣州市荔灣區城市管理局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市容環境衛生局的職責劃入區城市管理局。
(二)將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分局城市管理的職責劃入區城市管理局。
(三)將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除農村改水管理外)劃入區城市管理局。
(四)取消和調整已由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廣州市荔灣區城市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結合本區實際擬訂貫徹執行的實施意見和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本區市容景觀、環境衛生、愛國衛生等城市管理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
(三)組織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綜合考評本區城市管理工作;承擔市容景觀、環境衛生、愛國衛生的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管理制度。
(四)負責編制本區城市管理和維護經費的中長期計畫、年度計畫;負責市容景觀、環境衛生、愛國衛生等管理資金、維護資金、小修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統籌管理和使用監督;組織城市管理項目前期論證、投資決策;組織審查城市管理項目規劃設計方案。
(五)負責擬訂本區環境衛生、愛國衛生等城市管理服務收費方案,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編制、制定垃圾轉運站、公共廁所、加水站等環境衛生設施專項規劃和實施計畫;參與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建設項目的選定、竣工驗收等工作,承擔上述相關設施建成後的日常管理和保養、小修。
(七)負責本區城市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負責管理部分城市道路的沖洗灑水和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處置,以及建築垃圾排放、受納和資源的綜合利用管理;負責區內余泥渣土排放、受納,散體物料運輸的管理和監督。
(八)制定本區有關市容景觀、環境衛生、愛國衛生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管理標準和規範,並組織監督實施。
(九)統籌安排本區市容景觀、環境衛生、愛國衛生等城市管理設施設備、機械用具、車輛等列編、更新、補充和管理。
(十)負責人行道及相關公共場地的占道審批許可;負責城市人行道、建築物立面天面、公共設施、公共場所容貌的監督管理;審批區域內因重大活動或者政治性、公益性活動等需要臨時張貼、設定的橫額、標語等宣傳品。
(十一)組織制定本區城市管理科技發展和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和監督考核全區愛國衛生工作和國家衛生城市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各類愛國衛生創建、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病媒生物防制、農村改廁、公共場所控制吸菸和健康城市工作。
(十三)管理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分局。組織指揮、統籌協調、監督檢查、綜合考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
(十四)負責本區城市管理社會宣傳教育,法律和科學知識的普及;負責編制城市管理人才培養專項規劃,組織實施城市管理業務培訓。
(十五)指導本區城市管理行業協會工作,推進城市管理公共服務的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產業化的發展。
(十六)負責城市管理監控、指揮調度和應急處置,負責市12319專線和區長專線的管理工作。
(十七)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健全監督督辦制度和激勵機制,組織開展上級對我區城市管理綜合考評的迎檢工作,組織開展對全區各街道及職能部門進行城市管理目標責任考評工作;負責對全區城管目標責任年度考核的視頻監控、線上考核及即時督辦。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州市荔灣區城市管理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廣州市荔灣區城市管理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監督檢查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綜合協調機關各科室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
(二)廣州市荔灣區城市管理局市容景觀管理科
負責編制市容管理、景觀管理專項規劃和實施計畫;負責組織城市環境綜合檢查和市容環境衛生“雙競賽”考評工作;協助搞好戶外廣告的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落實重點地區、重點街道容貌景觀規劃、建設和治理等工作;負責城區景觀工程日常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統籌、協調城市路燈照明工作;負責市容景觀的社會宣傳工作。
(三)廣州市荔灣區城市管理局環境衛生管理科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區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負責聯繫環衛行業協會;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生活垃圾循環利用的法規和政策;制定全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的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對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實施監督、檢查;負責環境衛生和垃圾分類的社會宣傳工作。
(四)廣州市荔灣區城市管理局愛國衛生管理科(掛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擬訂愛國衛生運動、國家衛生城市管理的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和責任管理目標,並組織指導實施;組織指導開展公共場所控制吸菸、健康城市工作;參與重大災情、疫情、食物中毒事故等突發公共事件防範行動;負責愛國衛生的社會宣傳工作。
(五)廣州市荔灣區城市管理局綜合協調科
負責組織實施城市管理髮展戰略研究與中長期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協調城市管理重大問題和監督、檢查、考核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參與整治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負責項目的綜合協調、進度控制、績效評價;組織全區城市管理綜合巡檢、城市管理目標責任考評;負責區城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廣州市荔灣區城市管理局監督檢查科
組織編制城市管理科技發展、套用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城市管理監控指揮市級平台的對接、建設、技術支撐和運行維護;負責對全區城管工作的視頻監控、線上考核及即時督辦;負責全區創衛、創文檢查的指揮、調度、監控。
(七)廣州市荔灣區城市管理局設施管理科
負責制定城市管理設施管理、保養和維護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城市管理設施建設項目的選定、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設施建設項目建成後的日常管理和保養、小修;負責局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物業管理、出租屋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三防”工作。
(八)廣州市荔灣區城市管理局計畫財務科(掛審計室牌子)
負責部門經費和城建固定資產投資預決算的編報;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對機關經費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擬訂環境衛生收費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內部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
(九)廣州市荔灣區城市管理局人事監察科(與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黨建、紀檢、監察、統戰、精神文明建設等黨委日常工作;承擔離退休幹部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武裝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險、計畫生育等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工青婦等群團工作。

人員編制

廣州市荔灣區城市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41名。其中:黨委書記1名,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副科級領導職數8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7名。
五、其他事項
(一)管理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分局。
(二)市容環境衛生等設施建設及其大中修和改擴建規劃由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制定,建設由區建設和園林局負責實施,建成後交區城市管理局管理。
(三)原區市容環境衛生局、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由區城市管理局管理。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地圖信息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文昌北路191號附近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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