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海珠區科技和信息化局

廣州市海珠區科技和信息化局(區知識產權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科技和信息化發展、專利工作、防震減災、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方針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海珠區科技和信息化局
  • 職能:負責編制本部門科技、信息化
  • 內設機構:廣州市海珠區科技和信息
  • 地點:廣州
職能,內設機構,

職能

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和信息化發展、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重大布局、優先領域的意見和建議,編制和實施全區科技和信息化、智慧財產權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重大科技、信息化、智慧財產權和專利等專項工作,牽頭組織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攻關。
三、建設和區域信息一體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創新體系建設規劃,擬訂促進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和企業自主創新的方針措施,推進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協助上級有關部門認定創新型企業和自主創新產品,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四、推進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實施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重大專項計畫;指導和協調科技創新服務及各類科技、信息化示範基地的建設,組織指導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和轉化工作。
五、負責編制本部門科技、信息化、智慧財產權和防震減災等專項經費的預決算,監督管理經費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和信息化體制改革、投入及最佳化資源配置的措施建議,並推進相關工作。
六、擬訂科技服務業發展規劃和計畫,擬訂促進技術市場、信息服務市場、科技與信息中介組織發展的方針措施;
七、組織擬訂科技和信息化促進社會發展的方針措施;組織開展科技計畫項目申報、評審、立項工作;
八、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組織推進全區重大信息化工程項目的建設,協助推進落戶轄區內的國家、省、市重點信息化工程;
九、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和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智慧財產權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組織科技、信息化、地震、科普和智慧財產權對外合作與交流,協助辦理有關科技、信息化、地震、科普和智慧財產權的涉外合作與交流事項。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全區智慧財產權和專利工作;制定全區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與培訓規劃,組織指導有關專利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指導、協調全區企事業單位的專利工作;推動建立智慧財產權統計、考核制度;協助上級部門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全區防震抗震救災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全區科普工作;負責擬訂科普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科普計畫項目申報、評審、立項工作和科普基地申報、認定等工作;推動科普工作發展。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廣州市海珠區科技和信息化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廣州市海珠區科技和信息化局辦公室(掛海珠區地震辦公室牌子)。
負責黨群、宣傳教育、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統戰、安全保衛、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提案議案、政務公開、接待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本局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管理機關行政財務和國有資產;組織開展全區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普及工作,協助做好地震應急救援演練。
二、廣州市海珠區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業務科(與智慧財產權科合署)。
擬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產學研結合工作;負責科技計畫項目、科技獎勵的申報、評審、立項、驗收等管理工作;負責科技統計工作;參與組織指導科技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自然科學拔尖人才管理、博士後工作站等工作。
三、廣州市海珠區科技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發展科(掛區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牌子)。
組織落實有關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引導和扶持全區信息服務業發展;協助上級主管部門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配合開展轄區內的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
四、廣州市海珠區科技和信息化局執法監督科(掛廣州市海珠區智慧財產權稽查隊牌子)。
承擔牽頭建立智慧財產權和執法協作機制的有關工作;負責編制全區專利執法的規劃、計畫;牽頭協調智慧財產權交易市場和規範與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執法活動;組織開展專利執法和市場監管工作;負責檢查生產、流通領域的專利商品;依法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專利違法行為;組織建立維權援助及涉外專利訴訟應對機制。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主要任務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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