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應急管理局

廣安市應急管理局

廣安市應急管理局(簡稱市應急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增掛廣安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簡稱市安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安市應急管理局
  • 所屬部門:廣安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廣安市
  • 現任領導:何海林(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各地、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抓好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煤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防震減災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
(三)負責組織、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牽頭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負責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市應對較大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負責組織較大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法依規統籌指導各地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八)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相關規定負責消防工作,組織和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督促、指導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和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級下撥及市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級有關部門和各區市縣(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協助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做好中央和省屬在廣安市轄區內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
(十四)擬訂煤炭產業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煤炭行業標準、準入條件,按許可權審核、上報煤炭項目並負責建設管理。負責煤炭生產協調和監督管理,煤炭行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煤礦瓦斯等級鑑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進煤炭體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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