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朝天區規劃和建設局

廣元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貫徹國家、省、市建設政策,研究擬定全區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屋裝飾裝修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和風景名勝事業的政策、規範性檔案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元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 外文名:無
  • 局長:陳勇
  • 地址:朝天區朝天鎮政府路
地址,職能職責,

地址

朝天區朝天鎮政府路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住房保障、城鄉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屋裝飾裝修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和風景名勝事業的政策措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市有關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安排並監督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責任。指導全市城鄉規劃的編制、實施和管理工作,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核報批和監督實施,承擔全市歷史文化名城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核,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四)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國家和省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擬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危房鑑定、白蟻防治、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制度規定並監督執行。
(六)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市建築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及裝飾裝修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制度規定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建設工程施工、監理以及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制度規定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規定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承擔監督管理勘察設計諮詢市場秩序和勘察設計諮詢質量的責任。擬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和技術政策、制度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抗震技術地方規範和標準圖集,組織開展城市建築物抗震性能普查、鑑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導村鎮和農村建設抗震工作,指導和組織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八)承擔指導城鎮建設管理的責任。擬訂城鎮建設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鎮燃氣和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管理,指導城鎮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城建監察工作,指導城鎮防汛排澇工作,指導城鎮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九)承擔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和危房改造,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和組織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受災村鎮及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地區村鎮遷建、重建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組織擬訂全市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風景名勝區的保護、規劃、建設和管理,指導風景區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全市世界自然遺產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的申報以及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鎮園林綠化工作。
(十一)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組織實施重點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及成果轉化工作,承擔推進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負責組織實施散裝水泥的推廣工作。
(十二)承擔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使用和安全。
(十三)承擔貫徹執行市級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制”的責任。指導監督全市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承擔廣元市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四)承擔全市測繪管理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測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市測繪工作,負責測繪法制建設和宣傳工作。
(十五)制定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行業人才培養、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協會、學會工作。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制定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行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
(十六)管理城鄉規劃建設住房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企事業單位開拓市內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組織協調住房和建設企業開展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指導和協調全市建設系統的招商引資工作。
(十七)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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