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資格審查和許可指南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資格審查和許可指南》是環境保護部2010年第90號公告。

自2019年6月13日修改:
刪除“附四:證明材料”的“一、基本材料”中的“4.建設項目工程質量、消防和安全驗收的證明材料”和“6.現有企業從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的,還需提交所在地縣級環保部門出具的經營期間守法證明和監督性檢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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