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塑膠

廢塑膠

廢塑膠是在民用、工業等用途中,使用過且最終淘汰或替換下來的塑膠的統稱。是500~1000年才能腐爛的塑膠,常常造成大面積污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廢塑膠
  • 腐爛時間:500~1000年
  • 影響:常常造成大面積污染
  • 主要成分: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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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

塑膠是指以樹脂(或在加工過程中用單體直接聚合)為主要成分,以增塑劑、填充劑、潤滑劑、著色劑等添加劑為輔助成分,在加工過程中能流動成型的材料。 塑膠為合成的高分子化合物,可以自由改變形體樣式。塑膠是利用單體原料以合成或縮合反應聚合而成的材料,由合成樹脂及填料、增塑劑、穩定劑、潤滑劑、色料等添加劑組成的,它的主要成分是合成樹脂
塑膠知識2塑膠知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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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等級

可回收廢塑膠的回收可分為四級:
一級回收是指採用通常的加工方法把可回收的廢舊塑膠(邊角料等)加工成與新料性能相同或相近的產品。
二級回收是指把廢舊塑膠(邊角料等)經一種或多種加工方法加工成性能比新料稍差的產品。
三級回收是指回收廢舊塑膠中的化學成分,使之成為單體或燃料。
四級回收是指通過焚燒從廢舊塑膠中回收能量。

簡介

廢塑膠則是在民用、工業等用途中,使用過且最終淘汰或替換下來的塑膠的統稱。它按再利用途徑的不同可分為:1.再生塑膠、2.再加工塑膠、3.回收塑膠、4.可重複使用塑膠、5.可回收再利用塑膠、6.不可回收再利用塑膠。
1.再生塑膠
經工廠模塑、擠塑等預先加工後,用邊角料或不合格模製品在二次加工廠再加工製備的熱塑性塑膠。
註: 許多規範中再生塑膠限於清潔塑膠使用,它滿足對新料規定的要求,而且其產品質量實際相當於由新料製得的產品。
2.再加工塑膠
由非原加工者,用廢棄的工業塑膠製備的熱塑性塑膠。
註: 再加工塑膠可以再配或不再配填料、增塑劑、穩定劑、著色劑等。
3.回收塑膠
由經清洗和粉碎的廢棄製品製得的塑膠。
註: 廣義而言,回收塑膠指邊角料或廢棄製品的任何再利用,包括熱解回收有用的原始化學物質。回收塑膠可以再配或不再配填料、增塑劑、穩定劑、著色劑等。
4.可重複使用塑膠
成型後製品可以多次重複使用,且性能滿足相關規定的要求的塑膠。
5.可回收再利用塑膠
廢棄後,允許被回收,並經過一定處理後,可再加工利用的一類塑膠。
6.不可回收再利用塑膠
廢棄後,不允許被回收再加工利用的一類塑膠。
不同的塑膠的具體化學成分及區分方法如下:

分類

常用廢塑膠有PE、PP、PVC、PET、EPS、PA、ABS
1 , PET 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 亦常被稱為聚酯 常見於寶特瓶。
特性 : 分子結構高度對稱,具有一定的結晶取向能力,故而具有較高的成膜性和成性。 PET具有很好的光學性能和耐候性,非晶態的PET具有良好的光學透明性。另外 PET具有優良的耐磨耗摩擦性和尺寸穩定性及電絕緣性。PET做成的瓶具有強度大、 透明性好、無毒、防滲透、質量輕、生產效率高等因而受到了廣泛的套用。
2 ,HDPE PE基本分為三大類,高壓低密度聚乙烯(LDPE)、高密度聚乙烯(HDPE)和線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 薄膜是其主要加工產品,其次是片材和塗層、瓶、罐、桶等中空容器及其它各種注塑和吹塑製品、 管材和電線、電纜的絕緣和護套等。主要用於包裝、農業和交通等部門等。
HDPE 高密度聚乙烯 常見於洗劑容器、牛奶瓶、超級市場膠袋。
LDPE 低密度聚乙烯 常見於牙膏或洗面乳的軟管包裝。
3 ,PVC 聚氯乙烯-例如:水管,窗簾,信用卡,包裝,水壺,軟料薄膜 。
PVC聚氯乙烯 常見於管道、戶外家具、雨衣。
4 , PP 聚丙烯 聚丙烯 常見於瓶蓋、吸管、微波爐食物盒。 特性 : 便宜、輕、良好的加工性和用途廣,催化劑和新工藝的開發進一步促進了套用領域的擴大,有人說:“只要有一種產品的材料被塑膠替代,那么這種產品就有使 用聚丙烯的潛力”。主要用途:編織袋、防水布, 耐用消費品:如汽車、家電和地毯等。
5, PS聚苯乙烯 分為未發泡或已發泡。未發泡即保麗龍, 常見於部分飲品(如益力多)容器;已發泡 泡即俗稱的發泡膠,常見於包裝用膠粒、一次性保溫膠杯、包裝凍肉盛器、飯盒。
特性 : 電絕緣性(尤其高頻絕緣性)優良,無色透明,透光率僅次於有機玻璃, 著色性耐水性,化學穩定性良好,.強度一般,但質脆,易產生應力脆裂, 不耐苯.汽油等有機溶劑. 適於製作絕緣透明件.裝飾件及化學儀器. 光學儀器等零件.
6 , 其他可回收利用的塑膠製品包括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亞克力之用途:照明器具、招牌廣告、建築門窗、隔間樓梯台度板、 採光浪板、屋頂採光蓋、建築裝飾品用板、家俱、常用品、電器機械工業部品(機器透明蓋罩、安全帽、光學方面之透、聚碳酸酯(PC)、聚乳酸(PLA)、尼龍 (Nylon)及玻璃鋼(FRP)、改性聚苯乙烯,塑膠,高衝擊聚苯乙烯(不脆膠) ,通用聚苯乙烯,尼龍聚醯胺,聚甲醛,賽鋼,有機玻璃,亞加力,聚碳酸酯- (防彈膠)雙向拉伸聚乳酸薄膜(BOPLA)等。

分類鑑別

廢塑膠品種很多,花樣形式也很多,其來源於不同的行業。塑膠按其結構、性能可分為熱塑性和熱固性兩大類。目前我國能回收利用的則大都是熱塑性塑膠,因為它是可溶、可塑的。
廢塑膠的來源不同造成廢塑膠的利用程度不同,價格也不同。首先是顏色,顏色越淺(甚至無色透明),則利用範圍越廣,如白色,既可調成多種其它顏色,也可做回白色產品,同樣價也高。其次是因為產品的需要,在原料加入了各種成份。
截止2013年從國內市場上看,主要是CaC03(石粉)含量決定廢塑膠的利用價值,CaC03含量越多、價越低。從肉眼上看,產品不鮮艷,無光澤(亞光除外)則CaC03含量便多,從手感上也會感覺到重,用火燒,則燒的部分會發紅熄後成灰。另外還要注意增強(指玻纖)產品,截止2013年能利用的增強產品僅PA、PBT、PP等幾種,價格都不高。還有多種合金料,目前國內有銷路僅ABS+PC一種,其它的都不行。再根據原料的比重(密度)來判斷該互混的料能否回用,目前問題最多的是ABS和PS互混,PC和PMMA互混,PVC片料(瓶料)和PET片料互混,PE和PP各半互混,這幾種料互混後,因密度差不多,很難用常用方法分離,所以,互混的料不能是粉碎料,否則價格會很低,甚至無人要。
一般鑑別廢塑膠有以下幾個步驟:
1、看顏色;
2、看光亮度(透明料此步可去掉);
3、手感(感重量、感光滑度);
4、點燃(觀火焰顏色是否冒煙,是否含離火燃燒或根本不燃);
5、聞氣味(各種塑膠味都不相同,包括阻燃劑等);
6、拉絲(CaC03多的拉絲肯定不好,增強的也拉不出絲)。

國家規定

中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發改委和商務部聯合發布《廢塑膠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規定》,新規定將在2012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將嚴格禁止一些不負責任的廢料再生加工,包括:
·禁止在居民區加工利用廢塑膠;
·禁止利用廢塑膠生產從2007年就被禁用的超薄塑膠袋(厚度小於0.025mm的超薄塑膠購物袋和厚度小於0.015mm超薄塑膠袋);
·禁止利用廢塑膠生產食品用塑膠袋;
·禁止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廢塑膠類危險廢物的回收利用活動,包括被危險化學品、農藥等污染的廢棄塑膠包裝物,廢棄的一次性醫療用塑膠製品(如輸液器、血袋)等;
·無符合環保要求污水治理設施的,禁止從事廢編織袋造粒、缸腳料淘洗、廢塑膠退鍍(塗)、鹽滷分揀等加工活動;
·對廢塑膠加工利用過程產生的殘餘垃圾、濾網,禁止交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單位或個人處置;
·禁止露天焚燒廢塑膠及加工利用過程產生的殘餘垃圾、濾網;
新規定適用於在中國國內回收的廢塑膠和進口的廢塑膠。尤其對於進口廢料,再生行業必須切實遵守所有相關的政策,並禁止從事以下活動:
·禁止進口未經清洗的使用過的廢塑膠。;
·禁止將進口的廢塑膠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進口許可證載明的利用企業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包括將進口廢塑膠委託給其他企業代為清洗;
·禁止將進口廢塑膠分揀或加工利用過程產生的殘餘廢塑膠未經清洗處理直接出售;
·禁止將進口廢紙中的廢塑膠,未經清洗處理直接出售。
新規定要求再生企業一旦發現屬於國家禁止進口類或者不符合環境保護控制標準的進口廢塑膠,立即向口岸海關、檢驗檢疫部門和所在地環 保部門報告並配合做好相關處理工作。此外,還鼓勵廢塑膠加工利用集散地對廢塑膠加工利用散戶實行集中園區化管理,集中處理廢塑膠加工利用產生的廢水、廢氣 和固體廢物。
規定要求省級環保、商務主管部門組織核查並公布合格的廢塑膠加工利用企業名單;對核查發現問題的,應當依法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從2013年1月1日開始,只有通過監管機構檢查的再生企業才允許進口廢舊塑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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