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正才(江西上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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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 本名:廖正才
  • 別稱:正光
  • 所處時代:清代光緒
  • 出生地:錦江鄉泉塘村
廖正才 本不姓廖,生於錦江鄉泉塘村況姓人家。排行老二,幼名正光。時值光緒壬午(1882年)。外敵入侵,國困民乏,況正光父母拚命勞動,省吃儉用,也難以維持生活。幼年的況正光常常是食不飽肚,衣不遮體。七歲那年,糧差廖某催繳田賦來到泉塘,看到這孩子雖然身體瘦弱,但還活潑可愛,心想老兩口無兒無女,何不把他討去,以便日後有個照料。經過和況家洽商,將況正光買回家來,並給他改了名字叫廖正才。
廖正才在城南廖家開始過上了暖飽日子。可是兩年之後,那糧差一病不治,與世長辭了。此時,廖正才已九歲出頭,憑著小小田徑氣,躋身茶館酒店,乾起了洗碗刷碟工作。年紀稍大,他又邊乾雜活,邊織夏布,靠自己的雙手賺錢,來維持他和養母的生活。
廖正才十七八歲時,學會了吸菸喝酒。繼而賭博嫖娼,樣樣都來。當時幫會盛行,他又加入了在上高勢力較大的幫會組織——洪光會(即紅幫),當上了紅幫的小頭頭。自然沾了不少腥膻臭味。他的養母,經常耳提面命,教育兒子要注意鄰里和睦,莫乾傷天害理的事情。廖正才是個孝子,把養母的話牢記心中,每遇與人發生口角,就極力克制自己,避免釀成更大的爭端。所以,那時在人們心目中,廖正才只是個小小地痞,並不是眾手所指的惡棍。
上高縣城分南北兩市,錦江貫穿其中,河北青陽門外有座二郎廟,每年廟會從古歷六月二十四日開始,直鬧到七月初四收場,是城鄉物資交流的佳期,是戲班大顯身手的時候,更是賭徒匯聚拼輸贏的時機。錦江兩岸南來北往的人更多。1929年的農曆六月二十四日,儘管漲了大水,道路阻隔,但廟會活動照常進行。會期的頭一天廖正才就把身上的錢輸了個精光,回家蒙著頭睡了一覺。未等天亮,他又帶上錢鈔直奔江邊,放天嗓門向北岸高喊:“快把船划過來!”因為天未大亮,行船危險,那船工硬是不理不睬。時隔半個時辰,船才載著乘客盪了過來,沒等船上人下完,廖正才就搶先跳了上去,而且催促快開。船工卻按緊船頭竹篙,要大家莫慌,並反駁廖說:“想快莫坐船,你就修座石橋好了。”就此兩人頂頂撞撞,進而爭搶竹篙,你按我拔,一不小心,廖正才失足跌進水裡,爬上岸來,心裡很不是滋味,又對船工無可奈何,發狠地朝船上臭罵幾句,帶著一身泥水跑回家去。
作為洪光會小頭目的廖正才,哪能受得了這種侮辱。他更換了衣服,就要邀集一班人馬找船工尋釁。可他養母卻極力勸阻,讓他有理應該評理,無理不能惹事生非。廖正才聽從母勸,閉門思過。他想,別人笑自己修不起石橋,自己偏要爭這口氣。然而,想修這座大橋實在不易。先前不少人打過修橋的主意:明朝萬曆年間抗頭(今蒙山鄉抗頭灣)財主晏以清獨家捐資,只建起幾個墩基,不得不半途而廢。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知縣王木雲、乾隆七年(1742年)巡道陳浩,曾先後議修,都因工程浩大沒敢動手。1918~1919年間,鄉紳喻開元、黃拱辰等發起修橋倡議,終因無人回響而作罷。前後四百多年,不少人打過主意,卻一事無成,人們對興建青陽石橋已不抱希望。所以,人們在餐前飯後扯起這件事來,往往淡然一笑說:“除非姓”撂“的來辦呢!”(撂、廖同音。意即丟掉、拋棄,白費力氣)。廖正才想修這座橋,想爭這口氣。他先找紅光會內的弟兄們商量,他們都說拿不起錢;接著又向當地富豪求助,也碰了壁;廖正才只好求見縣長。縣長順口說了個“可以”,但要他先拿出個具體計畫。他苦思冥想,認為應該從三點做起:一是讓頭頭出面(由縣區頭面人物組成發起名單);二是有錢的出錢(買賣行業按三厘抽稅);三是建立辦事機構(設立專辦實事的石橋局)。經過一番奔走呼號,終於搞出了“青陽石橋發起名單”,廖正才被推行為石橋局經理。他根據具體任務,把局裡分為收支、文書、監工、募捐、庶務五股,強調工作各負其責,堅持懲獎分明。但也要求互相協作。接著,他當著全局職員,發誓做到四個保證:一不再賭博,二不再大吃大喝,三不挪用公款,四辦事公道。最後,他堅決表示,從即日起,蓄髮留須,橋不建成,永不剃刮。1929年古歷十月十八日存土動工,築壩載流。從此,他以建橋工地為家,與職工同甘共苦,每日三餐粗茶淡飯,常年為籌集資金四處奔走。
資金是建橋中的第一個難題,過去有人修了沒修成,或想修不敢修,就是難在資金上。作為平民百姓的廖正才,怎么解決這個難題呢?長期以來,上高流傳著“上高財主晏昌八,頂不上宜豐一個舂米瞎”的歌謠,說的是晏以清獨家捐資,修青陽橋失敗,而宜豐縣舂米瞎子鄉天壽,“馨資百兩”,勸募四方,半年建成“太和”大橋的故事。這對廖正才啟發很大。所以,他在提取“毫釐稅”遠遠不夠時,又取得各行各業的支持,發行了石橋局票證,在縣內市場流通,起到了資金周轉的作用。而更主要的還靠募捐。為了募捐,他足跡踏遍了上高的山山水水,苦口婆心地述說著興建青陽石橋的好處。上高的廣大民眾,被廖正才的決心所感動,有錢的捐錢,有獻料,各盡其能,齊為修建青陽石橋出力。使這座全長八百多尺,可並行兩輛卡車的十墩九孔大橋,六年竣工,於1935年12月24日剪彩通行,開上高建橋史上的先例。
橋成不久,廖正才瞌然去世。六年來,他經手五十多萬串錢(計銀洋十六萬多元),涓沒滴歸公,分毫不沾,死後,連買棺材的錢都沒有。難怪當時有人說:這座橋,實際群力橋,也可叫“廖正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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