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子文(中國香港“12港人逃犯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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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子文因參與2020年“12港人逃犯案”被內地海警截獲,後移交香港司法機關處理。2022年7月,他與其他6名被告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處監禁10個月。此外,他還涉及2019年串謀縱火案,於2022年5月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截至2022年11月,其涉及的多項罪名累計刑期達10個月。

基本介紹

  • 涉案案件:“12港人逃犯案”
  • 累計刑期:31個月(截至2022年)
  • 潛逃時間:2020年8月23日
  • 內地處理:不予起訴並移交香港 
  • 認罪時間:2022年7月15日 
潛逃案經過,妨礙司法公正案,縱火案指控,刑期執行,

潛逃案經過

2020年8月23日,廣東海警在例行巡邏時截獲一艘可疑船隻,船上包括廖子文在內的12名香港籍人員企圖潛逃至台灣地區。該案策劃通過Telegram等平台協調,涉及支付15萬元潛逃費用、假稱釣魚行程等細節。

妨礙司法公正案

2022年7月15日,廖子文與其他6人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實時監禁10個月。法院指其行為嚴重干擾司法程式,並曝光潛逃分工細節。

縱火案指控

廖子文另涉2019年9月30日串謀縱火案,被控管有汽油彈原料。2021年1月14日,其在香港區域法院提堂後還柙候審。2022年5月16日,廖子文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交替控罪,案件押後處理。

刑期執行

截至2022年11月,廖子文因上述案件累計刑期達31個月。同案其他人員中,鄧棨然、鄭子豪等人分別在內地及香港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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