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調時代

庸調時代

唐朝初年至唐中葉的“安史之亂”時期,屬絲綢的“庸調”時代。唐代初興之時(公元619年),唐高祖頒布了一項賦稅制度,這就是著名的租庸調製:“每丁租二石,絹二匹,綿三兩。”公元624年,高祖又重新頒布租庸調細法:“每丁歲粟二石,調則隨鄉所產綾、絹各二丈。……凡丁,歲役二旬,若不役,則收其庸,每日三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庸調時代
  • 徵收單位:丁
  • 朝代唐朝
  • 內容:力役也以布帛代納
特點,庸調與絲綢賦稅,

特點

庸調製度的特點是以丁為徵收單位,同時把力役也以布帛的形式來代納。這是它不同於前代實行的戶調製所具有的先進性。唐代每丁均有服役期,但通常都是由匠籍的人們承擔,而普通男丁只需以絹代庸。一個普通丁男每歲需交給政府的庸調合計為兩匹絹。以絹代庸,保證了農民有更多的時間從事家業生產,這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唐代經濟的發展。同時,政府徵稅的時間較合理,一般在每年秋季。而唐代所養之蠶多為春蠶,如此自養蠶到織絹的整個工序可在秋季前完成,正好趕上法定交納庸調的時間。

庸調與絲綢賦稅

“庸調”時代是中國古代正常絲綢賦稅收入的高峰期。根據史書記載,天寶某年,官方的庸調絲綢收入量達740匹,為政府收入絲織品量最多的一次。這與當時所處的歷史環境是分不開的。唐代前期,“貞觀之治”,開元盛世,中國封建社會發展到了最高峰。由於政治開明,注重發展生產力,商業繁榮。有了如此安定的社會生產基礎,唐代絲綢的生產也達到了高潮。當然,政府征納的庸調高峰也隨之而來。
庸調徵收的絲綢主要來源於黃河流域四川巴蜀東南三大絲綢生產區。這裡值得一提的是,江南地區在經歷了北方大動盪的魏晉南北朝時期,絲綢的生產水平有了顯著提高,也逐漸成為重要的絲綢稅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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