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允忠

康允忠(?—1359年),高麗王朝後期大臣,谷山人,官至判三司事。

基本介紹

  • 全名:康允忠
  • 所處時代:高麗王朝
  • 逝世日期:1359年
  • 最高官職:判三司事
人物生平,人際關係,

人物生平

康允忠出身賤隸,起初侍奉忠肅王,後被拜為護軍。他曾經強姦郎將白儒的妻子,被監察司審問時,全部招供,請求治罪,但未獲準許。監察司、僉議府、典法司等紛紛上章極力彈劾,但奏章被留在宮中,沒有下達處理意見。監察司多日不處理政務,最終康允忠被處以杖刑並流放到海島。
曹頔之亂時,康允忠侍奉忠惠王有功,錄功一等,授密直副使。當時國王急需四名奴婢,康允忠與閔渙負責此事。後來,康允忠升任僉議評理,又出任楊廣、全羅、慶尚三道問民疾苦使。閔渙分派惡少到各道,搜刮無度,康允忠卻將惡少捉拿送官,把巡軍囚禁起來。
高麗忠穆王時期,康允忠被拜為贊成事。起初,趙得球隨從王煦前往元朝,王煦與趙得球商議整治之事,趙得球說:“康允忠在幼主身邊,引誘君王走向邪路,如果想要整治,應該先將他除去。”康允忠聽說後非常恐懼。等到奇三萬事件後,王煦等打算前往元朝向皇帝奏報。康允忠擔心趙得球圖謀自己,便誘使國王將趙得球貶謫到耽羅。
當時德寧公主正值盛年,居住在宮中,康允忠與裴佺得以出入並受到寵幸,執掌政權,作威作福。有人在監行領處貼出匿名榜文說:“贊成事康允忠,與一個宦官、一個侍女,通過媒人勾結君王的母親,恣意淫亂,在宮中得寵。他與河有源一起,阻撓整治都監的工作,如果誅殺這兩個人,國家就沒有禍患了。”密直印璫、贊成權謙、李壽山向院使高龍普進言說:“康允忠勾結君王的母親,罪惡滔天。現在康允忠聽說院使要來,對國王說,‘高龍普圖謀陷害我,先王在岳陽去世。現在他得罪而來,國王何必以厚禮相待?’”高龍普聽說後非常惱怒,對康允忠說:“你作為內臣,怎么如此恣意無禮?從今以後不要親近內宮。”康允忠非常害怕,以生病為由不再出門,過了幾天,通過賄賂高龍普的母親來請求原諒。高龍普當著康允忠的面,對印璫等人說:“現在想要為康贊成事辯解,你們不要隱瞞以前說的話。”印璫等人相視無言。高龍普假裝責問康允忠,然後回過頭對他說:“你應該繼續處理政務。”正逢國王率領百官迎接詔書,康允忠於是隨從前往。
金倫李齊賢朴忠佐等人上書說:“孟子說,‘不仁的人,可以和他交談嗎?把別人的危難當作自己的安樂,把別人的災難當作自己的利益,把別人導致滅亡的原因當作快樂,這是不仁。如果可以和這樣的人交談,又怎么會有亡國敗家的事呢?’那些欺騙君王、蒙蔽百姓,不懼怕天下的公論和大法的人,是不仁中最大的。和這樣的人交談尚且不可以,更何況信任他、任用他呢?我們私下看到,康允忠出身卑賤,得到先王的寵幸,奸詐諂媚、荒淫無度。已經受過杖刑,應該畏懼法律而退隱,卻仍然隱瞞過錯,貪圖榮耀而冒進,百般放縱慾望,一代人中肆意作惡。先王之所以蒙塵岳陽,康允忠這個奸賊實在是禍根,閔渙等九人只是枝葉。眾多的罪惡都歸咎於國王,他卻用狡猾的計謀獨自免罪,這是全國人民都痛心疾首的事啊。我們這些人,都懷有盡忠的志向,不能忍受這種邪惡,謹將他的罪行上報。康允忠這個人,強姦金南寶的妻子,又姦淫白儒的妻子,多次經過杖刑處斷,身上帶著瘢痕。他冒名接受征東行省員外的官職,仍然兼任僉議贊成,豪橫不法。現在有三個妻子,又娶已故密直趙石堅正在服喪的妻子,占據趙石堅的家產。至正六年,天子命令脫歡(王煦)、金那海(金永暾)整治本國的弊政,脫歡因此說,‘前代的事情,康允忠實在是禍根,應該先將他罷黜,才可以整治。’康允忠非常恐懼,暗中用詭計欺騙那海壓制脫歡,以耽誤整治之事。至正七年,天子又命令脫歡等人整治,殿下召集脫歡等宰臣和耆老,商議奉行的方法。耆老認為,‘審理田民的訴訟,只是整治的一件事。必須先整治選法,使朝廷和地方的官員都各得其人,讓監察官舉劾違法行為,然後才可以上副天子之意。’康允忠當時正擔任政房提調,擔心失去自己的利益,並且怨恨脫歡以前說的話,臉色大變拂袖而起,不把眾人的意見上報。不久,任用他所親近的安子由等不熟悉民事的人為整治都監官,升脫歡為領都僉議,實際上是剝奪了他的權力,怎么能整治呢?脫歡不能推行一件事,實在是康允忠阻撓的結果。宗廟之事,是國家的大事。安子由代理太廟事務,擅自將祭祀用的犧牛給願堂僧,使血祭有缺。監察官彈劾他的罪行,因為他的女婿李浥是康允忠的門客,想盡辦法營救,反而升安子由為贊成事。諫官宋天鳳、李芳實、安元龍不在安子由的謝罪文書上署名,康允忠假傳王命,召見李芳實等人,強迫他們請假,不久又剝奪了他們的官職。而且康允忠作為監傳的奴僕,哪裡知道流品的清濁?卻擔任政房提調,擅自掌握選拔官員的權力,任用或罷免都由自己決定,賄賂公然進行,門前像市場一樣熱鬧。他在國家中專權,對百姓流毒,甚至使先王在世時被譴責呵斥,去世後也沒有得到贈謚。如果不舉正這個奸賊的罪行,就無法追明先王的忠誠。我懇請,將此事轉呈上國,以說明前代的事情,不是先王的過錯,都是康允忠所為。請求對奸賊施以兩觀之誅,為先王洗雪萬世的恥辱。”忠穆王和大妃感動醒悟,將此事轉呈元朝。
至正十四年(1354年),康允忠又擔任贊成事,不久又判三司事。至正十六年(1356年),護軍林仲甫打算擁立忠惠王的庶子釋器,暗中圖謀不軌,被拘捕審問。供詞牽連到康允忠,遂被貶為東萊縣令,三年後被殺。

人際關係

  • 父親:康庶
  • 哥哥:康允貴、康允成
  • 弟弟:康允誼、康允暉、康允富
  • 兒子:康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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