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林制度

庫林制度,梵語“庫林”意為出身高貴。彌提羅(Mithila,相當今蒂魯特與布爾尼亞)與孟加拉的某些婆羅門家族即屬庫林種姓。
庫林制是由犀那王朝國王巴拉拉·犀那(約1158—1179年在位)創立,即規定庫林家族只能將其婦女嫁於本種姓,否則將喪失其種姓地位。因此造成庫林家族中未婚婦女過剩,男子往往一夫多妻。這一制度稍作變化義用於卡亞斯塔(Kayasthas)與瓦伊迪亞(Vaidyas)種姓。
在彌提羅,此制由卡納塔克王朝哈利辛哈國王傳入,時為14世紀。這一高級種姓的內婚制弊端甚多,在19世紀時曾受到人們譴責,執行已不如以前嚴格。但這一陋習至今在孟加拉高級種姓中仍未根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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