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房溫濕度管理規定

對檔案庫房溫濕度調控指標的規定。國家檔案局1987年8月發布的《檔案庫房技術管理暫行規定》中規定:檔案庫房(含膠片庫、磁帶庫)的溫度應控制在14~24℃,有設備的庫房日變化幅度不超過±2℃;相對濕度應控制在45%~60%,有設備的庫房日變化幅度不超過±5%。保存母片的膠片庫溫度控制在13~15℃,相對濕度應控制在35%~45%。不同國家的規定不同,例如法國國家檔案館規定庫房溫度和濕度範圍分別為20~24℃、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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