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縣物價局

府谷縣物價局是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下設物價檢查所、價格認證中心,內設辦公室、價格科、收費管理科、檢查科、調價基金征管科、鑑證科、成本監審科。現有職工52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府谷縣物價局
  • 地址:陝西榆林府谷鎮人民中路42號
  • 職工:52人
  • 所屬機構府谷縣人民政府
職能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省、市和縣有關價格工作的決議、決定和管理措施。
府谷縣物價局
(二)組織、監督實施國務院、省、市縣政府及其價格部門制定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對國家和省、市級管理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提出調整意見。
(三)研究建立重要商品價格管理體制和市場價格調控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戰略和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提出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四)監測、預報市場價格動態,分析預測市場價格形勢,定期通報價格指數變化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和上級價格部門報告市場價格的重要情況、問題,並提出處理意見。
(五)負責全縣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清理整頓亂收費;依法對有關部門、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執行價格法規、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價格違法行為;負責縣級價格舉報案件的查處;引導民眾對價格管理進行合理監督。
(六)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制定、調整工農業產品價格、房地產價格、物業管理等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核發、審驗《收費許可證》組織召開價格聽證會。
(七)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稅務機關等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載機構的委託,對刑事、民事、行政、經濟等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以及涉稅財務進行價格認證,接受當事人委託,對訴訟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認證;進行價格糾紛調解。
(八)指導基層價格業務和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及重要商品交易市場的價格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間及毗鄰縣(區)間的價格事宜;負責本縣價格管理人員的培訓。
(九)負責煤炭價調基金和非煤價調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考察基金項目、審查基金項目使用計畫,按照規定的審批程式安排使用價調基金,協調解決價調基金徵收、管理、使用中的相關問題。
(十)負責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價格和服務收費成本調查、監審工作。
(十一)定期加強監測預警重要商品的價格動態,採集發布煤炭計稅價格、建築材料價格、農產品價格。
(十二)承辦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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