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補牙死亡家屬索賠事件

原告邢女士在2015年10月9日帶著孩子前往順義首兒李橋兒童醫院補牙,在治療一小時後醫院通知孩子死亡,醫院向家屬隱瞞死因,直到屍檢才發現死因系藥棉進入男童氣管致其窒息,前天庭審原告提出醫院應賠償各類損失總計130餘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幼童補牙死亡家屬索賠事件
  • 事件發生時間:2015.10.9
  • 事件庭審時間:2016.6.16
  • 地點:北京順義區
  • 原告:邢女士、孫先生
  • 被告:兒童醫院
事件背景,原告與被告,事件經過,事件結果,律師意見,

事件背景

原告邢女士在2015年10月9日,帶獨子到北京順義首兒李橋兒童醫院口腔科就診,當日鵬鵬被切開牙齦排膿,此後醫院通知鵬鵬需要補牙。10月23日,原告帶鵬鵬前往醫院補牙,在治療過程中原告聽到鵬鵬多次哭喊,原告試圖進入治療室未果,大約十分鐘後,孩子被醫護人員帶到急診科搶救,一小時後醫院告知原告,鵬鵬死亡。事後醫院出具死亡證明,稱鵬鵬是心臟驟停,但死亡原因不明。
原告稱,被告在治療過程中行為粗暴,存在重大醫療過失,此外,醫院發現幼兒呼吸停止後沒有第一時間送急救室搶救,而是在沒有搶救設備的口腔科治療室處理,由不具備搶救經驗的口腔科醫生搶救十多分鐘,導致喪失最佳搶救時間。原告要求醫院承擔醫療損害賠償責任,向原告賠禮道歉,賠償喪葬費近4萬元,其他經濟損失待鑑定死因和責任後確定賠償數額。

原告與被告

原告:邢女士、孫先生
被告:順義首兒李橋兒童醫院

事件經過

2015年12月,此案第一次開庭後鵬鵬父母同意屍檢,昨天下午,順義法院對此案再次開庭,屍檢鑑定書稱,鵬鵬氣管及支氣管部位可見一棉球樣異物,完全阻塞氣道,鑑定認為,鵬鵬符合氣道異物堵塞窒息死亡。
原告在庭上表示,根據醫院規範,口腔治療時要在口腔內放藥棉,醫生要對藥棉的去向明確。孩子窒息時,口腔內沒有棉球,在場醫療人員理應清楚藥棉可能進入氣管,卻在病曆本上稱搶救時在吸痰,沒有及時採取措施取出棉球,延誤搶救時機。鵬鵬死後醫院向家屬隱瞞死因,直到屍檢發現棉球才承認事實。
昨天庭審期間,雙方對屍檢鑑定結果均無異議,原告表示,如果醫院認可死因鑑定結果,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將放棄申請醫院醫療過錯責任鑑定,醫院表示,認可鑑定結論,同意賠償全部損失。

事件結果

原告鵬鵬父母提出,順義首兒李橋兒童醫院應賠償各類損失總計130餘萬元,被告表示,願意在合法合理範圍內承擔賠償負責,但對一些賠償項目和金額提出異議。法院表示將召集雙方主持調解,如調解不成會及時宣判。

律師意見

北京某事務所律師表示:
根據今年早些時候衛計委、中央綜合辦、公安部、法務部四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維護醫療秩序工作的通知,醫療糾紛責任未認定前,醫療機構不得賠錢息事。本案中雙方選擇了以訴訟的形式來解決爭議,是值得肯定的。
一般來說,醫患糾紛在確定屬於醫療事故後,在調解確定醫療事故賠償責任大小時,應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四十九條的規定,即:一、醫療事故的等級;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關係來確定,如經醫學會進行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患方不服後,可再次進行鑑定,經鑑定確認不屬於於醫療事故的,醫方應當將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理由和法律規定明確告知患者方,以便糾紛一及時解決。在確定醫方賠償責任的大小後,要根據事故級別標準來確定一個賠償比例,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賠償項目,雙方可以委託律師或其親屬對賠償項目和標準進行計算,一般來講,如雙方當事人對事故責任和法定的賠償項目、賠償標準無異議,糾紛都可能得到及時解決。
此外,很多兒童都存在齲齒的問題,在治療過程中兒童的配合度不是很高,尤其是年齡較小的兒童大部分都極不配合。本案中,醫生固然需要承擔很大的責任,但也在此提醒各位家長,要好好保護孩子的牙齒,按時刷牙,定期檢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