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縣地方稅務局

平邑縣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是主管全縣地方稅務工作的職能部門,位於縣城財源大道65號。該局下設2個直屬單位、7箇中心稅務所、8個科室;現有正式幹部職工163人,其中退休人員9人、離崗9人,實際在崗人員145人,另有30名助征員,擔負著全縣5797戶(其中企業831戶、個體工商業戶4944戶納稅人地方稅收征管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邑縣地方稅務局
  • 成立時間:1994年9月
  • 性質:事業單位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平邑縣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縣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縣地方稅收、有關基金和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四)負責監督檢查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對執行過程中的一般性稅收政策和徵收管理問題按管理許可權進行解釋,處理稅法和稅收政策執行中的有關問題。
(五)負責本系統的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複議的訴訟工作。
(六)負責指導、管理本系統稅務稽查、反避稅以及重大稅務違法案件才反避稅案件的查處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管理基層地稅部門的領導班子。
(九)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二)承辦上級地稅部門和平邑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處理機關的日常行政事務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保密、保衛、調研、接待、行政後勤、政務信息;並協調其它各科室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管理局機關資產、財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局性的工作計畫,起草綜合性的檔案、報告;負責機關公文的統一處理;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徵收管理科:負責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負責指導全縣地稅征管工作;根據稅收征管法和省、市局的有關規定 ,制定我縣實施辦法和各項收管理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處理和協調各地執行征管制度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發票管理、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管理工作和稅收資料的。組織查處重大稅務違章案件,受理和承辦行政訴訟、稅務複議案件和行政訴訟工作。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規及規章、制度的學習;負責全縣護稅協稅的組織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規科:負責組織有關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協調稅制改革工作,負責有關稅收法規、規章的宣傳、解釋工作,承擔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鑑定、彙編工作,組織實施對稅收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檢查系統內稅收執法工作 ,負責涉外稅收業務的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科:負責編制、下達年度地方稅收計畫;負責重點稅源的監控管理;匯總、審核全縣地方稅收會計、統計、統計管理的有關報表;負責制訂稅收計畫、會計、統計管理的有關制度及實施細則;負責各項稅務經費的收支管理;負責地方稅收票證、裝具和全縣地稅系統的固定資產的管理;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政工科:負責局機關和所屬機構編制、人事和勞動工資、職稱及幹部職工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地稅系統人員的考核、獎懲、調配工作;貫徹落實省地稅局制訂的地稅系統的教育規劃,組織實施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宣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縣地方稅務基層單位規範化管理等工作;協助黨組抓好黨務和黨對民眾團體的領導工作,負責本系統基層黨組織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地稅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源管理科:組織實施全縣地稅信息系統建設;指導和協助各業務部門、各基層征管單位做好山東地稅信息系統軟體、NOTES電子郵件和公文處理軟體的日常使用及維護;組織各種計算機業務知識的培訓工作;負責計算機廣域網的維護及網路系統的安全管理;做好計算機設備的管理、維修及軟體系統的維護工作;建立備份資料庫,提供機關信息服務;負責系統內辦公自動化建設等;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負責本系統的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及貫徹國家稅收政策和稅收法律、法規、規章情況;負責督查全縣地稅系統內部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負責全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關違法違紀大要案件的查處工作;受理對全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工作;負責全縣地方稅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政務公開和行風建設;負責制定全縣地方稅務系統監察工作規章制度,並抓好落實。
納稅服務中心:股級建制。承擔系統電子化研究,軟硬體的研究開發,為地稅系統提供技術諮詢服務。承擔系統各項納稅服務工作。
稽查局:副科級建制。主要職現是:擬定稅務稽查制度、辦法組織實施;辦理重大稅收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負責本級稅務案件的稽查;負責全縣地方稅務系統的稽查工作;負責與公安等司法機關的聯絡工作;管理稅務舉報中心。
直屬分局:副科級建制。主要職責是:負責轄區內的稅收征管,依法按照稅收政策加強稅收征管,保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堅持以稅收收入為中心,依法辦事、依率計征、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完成上級分配的各項稅收任務,為經濟建設服務。積極為納稅人服務,工作文明高效、依法辦稅、公正待人、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交納、發票發售等宜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堅持“以人為本、依法治稅”。保證地方財政收入,經濟的發展及穩定。完成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
基層徵收單位:平邑中心稅務所、仲村中心稅務所、卞橋中心稅務所、地方中心稅務所、流峪中心稅務所、白彥中心稅務所、豐陽中心稅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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