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疆

常疆曾任遼寧省阜新銀行大連分行營業部總經理,2011年至2023年任職期間多次收受貸款企業財物,包括手機、禮品卡等實物及禮金,並接受企業安排的旅遊和娛樂活動。2023年9月其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解除勞動契約,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2024年8月卸任阜新銀行大連興華街道支行負責人職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疆
  • 職務:原營業部總經理 
  • 處理時間:2023年9月 
  • 處理結果:雙開並移送司法
  • 卸任時間:2023年9月    
  • 移送機關:檢察機關 
  • 違紀時間:2011-2023年 
違紀違法事實,處理結果,職務變更記錄,案件警示意義,

違紀違法事實

2011年至2023年擔任阜新銀行大連分行營業部總經理期間,常疆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貸款企業財物。收受物品涵蓋手機、購物卡、加油卡等實物禮品,同時違規接收現金禮金。在此期間接受多家貸款企業安排的旅遊活動及娛樂健身項目。
其違紀違法行為具有持續性特徵,部分行為延續至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後,個別違紀活動甚至持續到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之後。阜新市紀委監委通報指出,該案屬於"風腐交織"的典型案件。

處理結果

2023年9月經阜新市紀委監委調查,認定常疆存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對其作出開除黨籍處分,阜新銀行同步解除勞動契約。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已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職務變更記錄

截至2024年8月,常疆曾擔任阜新銀行大連興華街道支行負責人。2024年8月9日該支行完成負責人變更,曲穎接替其職務。該變更發生在紀律處分作出11個月後。

案件警示意義

阜新市紀委監委在典型案例通報中重點剖析該案,強調其違紀違法行為持續時間長、涉案金額大、社會影響惡劣。通報指出該案暴露出個別金融領域黨員幹部在全面從嚴治黨高壓態勢下仍不收斂不收手,存在僥倖心理和特權思想。
案件處理結果體現了紀檢監察機關對金融領域腐敗問題"零容忍"的堅決態度,釋放出執紀執法越往後越嚴的強烈信號。該案被作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在全省範圍內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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