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司法局

常德市司法局建於1980年,肩負著指導管理監獄勞教、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律師公證、人民調解、法制宣傳、依法治理、法學教育、法律援助、司法考試、司法鑑定、仲裁機構登記和基層法律服務等重要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德市司法局
  • 建於:1980年
  • 幹警:545名
  • 全國先進項目:20項
機構介紹,現任領導,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機構介紹

局機關內設11個職能科室和市公證處、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師協會,直屬單位有武陵監獄、市勞教所,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警總計545名。20多年來,市司法局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和省司法廳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令人矚目的優異成績。市司法局領導班子忠實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高屋建瓴確立了“維護穩定,理順關係,搞好服務,管住隊伍”十六字工作新思路,精誠團結,求真務實,艱苦奮鬥,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市司法局連續多年被評為全市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統目標管理先進單位,武陵監獄和市勞教所分別被省司法廳榮記集體二等功一次,先後榮獲了全國“五五普法”、法律援助、法學教育、公證、基層司法、人民調解、基層依法治理等20項全國先進項目。

現任領導

局長:王 鰲

主要職能

根據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市委市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常通字[2001]16號和《關於印發〈常德市市直黨政群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常發[2001]2號精神,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參與有關規章的擬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
三、監督指導執行刑罰、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導管理監獄工作;管理武陵監獄。
四、指導管理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市勞動教養管理所。
五、指定本市法制宣傳教育計畫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區縣(市)、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
六、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服務市場;指導和管理全市律師、企業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和公證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和公證機構;指導和管理市律師協會工作。
七、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和基層司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八、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九、指導和管理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負責全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初任法官資格、初任檢察官資格、取得律師資格的司法統一考試工作,並組織實施。
十二、指導和管理全市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
十三、指導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統內部法制建設,指導本系統行政複議、應訴和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十四、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和警銜評授工作,協助區縣(市)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負責對全市司法行政部門錄用及調進人員的審核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司法局設10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負責信息、綜合調研、宣傳報導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
政治部(警務督察支隊)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黨務、紀檢、監察工作;承擔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承辦協助管理縣市區司法局領導幹部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勞教所、監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管理和監督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協助辦理國家司法考試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承辦全市國家司法考試的有關考務工作,負責全市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材料的審核、報批和證書發放有關工作;負責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取得者的有關管理工作;參與指導面向社會的法學教育工作。
政治部下設人事科、警務管理科、國家司法考試科(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承擔政治部日常工作。
計財裝備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司法行政各專項補助資金的計畫分配;負責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枝、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接待工作。
法規科
負責組織擬訂本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辦法;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組織指導司法行政系統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仲裁登記。
法制宣傳科(市依法治市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法制普及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承擔常德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監獄勞教管理科
負責監督檢查武陵監獄、市勞教所貫徹執行監獄勞教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情況;掌握監獄勞教工作的動態和重要罪犯、勞教人員的收押收容、改造、獎懲情況;協調處理監所的突發事件;指導現代化文明監所創建工作;指導監督市勞動教養管理所強制隔離戒毒、戒毒康復工作。
律師公證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市律師、公證工作規劃和管理工作規範;指導律師事務所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及律師行業黨的建設;負責律師事務所設立、變更、註銷的審查報批;負責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年度考核、行政處罰和律師職稱評聘工作;指導監督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和管理公證工作;指導公證機構、公證員執業年度考核備案工作;組織指導公證員職稱評審工作;指導監督公證機構及其人員依法執業。
基層司法管理科
負責指導全市司法所建設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指導組織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的銜接聯動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資格核准報批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指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社區矯正工作科
負責制定全市社區矯正工作規劃和管理工作規範;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罪犯的監管、教育和考核獎懲;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社區矯正社團組織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指導全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司法鑑定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市司法鑑定工作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和鑑定人的初審登記、變更、異動、註銷報批等工作;負責市級司法鑑定機構的遴選和管理工作;負責司法鑑定機構的資質管理評估和司法鑑定質量管理評估;負責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司法鑑定人職業教育和職稱評審工作;組織司法鑑定科學技術開發、推廣和套用。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市司法局核定政法專項編制為6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政治部主任1名,工會主席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5 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工會專職副主席、正科級黨風廉政建設聯絡員各1名,其中依法治市辦公室主任高配為副處級),副科級領導職數13名;其他工作人員33名(含後勤服務人員2名)。

其他事項

(一)管理武陵監獄、市勞動教養管理所。
(二)常德市律師協會,仍掛靠市司法局,人員編制等維持不變。
(三)市司法局所屬其他機構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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