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先米

常先米,曾任安徽省合肥市政府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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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安徽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市政府副秘書長。

任免信息

2017年2月28日,合肥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一系列人事任免事項。會議決定免去常先米的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職務。
2017年2月,免去常先米同志安徽省合肥市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人物處分

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於2017年4月27日至5月27日對安徽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7年7月29日向安徽省委、省政府反饋了督察意見。2013年立項的十五里河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遲遲沒有建成,導致流域內污水處理能力嚴重不足,每日約6萬噸生活污水直排十五里河。南淝河流域長期沒有實施有效的雨污分流,加之管網大量錯接、漏接,導致污水處理設施減排效益受到嚴重製約。派河流域的肥西縣配套管網建設長期不到位,污水處理能力閒置,全縣污水處理率不足30%,大量污水直排,導致主要支流潭沖河和王建溝水質逐年惡化。合肥市政府及其城鄉建設委員會統籌推進不夠,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滯後,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存在不作為、慢作為情況。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時任合肥市城鄉建委主任常先米(已辭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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