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居民

常住居民

常住居民是指居住在本國的公民、暫居外國的本國公民和長期居住在本國但未加入本國國籍的居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住居民
  • 外文名:常住居民
  • 主要包括::1、除離開本地半年以上
  • 類型:居住在本國的公民
常住居民的定義應該同常住人口類似,可以參考一下:常住人口是指實際經常居住在某地區一定時間(指半年以上)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樣調查規定,主要包括:1、除離開本地半年以上(不包括在國外工作或學習的人)的全部常住本地的戶籍人口;2、戶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或離開戶口地半年以上而調查時在本地居住的人口;3、調查時居住在本地,但在任何地方都沒有登記常住戶口,如手持戶口遷移證、出生證、退伍證、勞改勞教釋放證等尚未辦理常住戶口的人,即所謂“口袋戶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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