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包裝銷售

帶包裝銷售是指商品、產品連同包裝物一起對外銷售。帶包裝銷售,實際上是包裝不計價,在進行會計處理時,只需按適用稅率按價稅分離方法計算產品的銷售額和稅額即可,包裝在領用時是直接計入營業費用-包裝費,其購進時所取得的進項可以抵扣。

隨同產品出售但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按規定應繳納的增值稅,借記“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隨同貨物銷售收取的包裝物租金,徵收增值稅;單獨出租收取的包裝物租金,徵收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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